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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預防機械傷害管理方案
撰寫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預防機械傷害管理方案
GB/28001-OHSAS18001-xx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
《管理體系手冊》
2、目標
為對肯呢個出現的機械傷害事件進行預防和控制,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杜絕機械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全體職工自身安全及財產損失。
3、適用范圍:
金漢、綠源家園B區(qū)現場施工的整體過程。
4、可能發(fā)生機械傷害的部位:
電鋸、電刨、壓刨床操作、沖擊鉆操作、無齒鉅操作、磨光機操作、電夯操作、塔吊吊物操作、布料機操作、混凝土振搗棒
2、、鋼筋調直機、鋼筋彎曲機、電動吊籃、電焊機。
5、預防措施:
5.1、職工進場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安全法律、法規(guī),提高安全意識。(完成事件:
負責人:
5.2、各班組要根據工程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3、各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特別市高空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每周2次,負責人:各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
5.4、對進場職工進行職業(yè)道德,文明施工只是培訓,教育工人在施工中團結合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負責人:
0
5.5、對工人進行集體觀念教育,使工人認識愛護集體就是愛護個人,集體榮譽
3、、我榮;集體恥,我恥。(負責人:
5.6、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負責人:
5.7、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5.8、每臺機械必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必須保證機械接零、接地保護安全可靠。
5.9、電閘箱上必須上鎖,機工安全防護用品齊全可靠。
5.10、所有機械安裝后必須經過安裝驗收后方可進行施工使用。
5.11、電鋸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操作時鋸片對手的傷害,運轉中飛濺的鋸末對眼的傷害。
5.11.1、電鋸操作必須保證鉅盤護罩、分料器、防護欄板齊全、安全可靠,傳動部位防護必須到位。
5.11.2、對于電鋸操作,要注意機械
4、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操作中不準帶手套,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動工件、工具等,經常檢查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5.11.3、圓盤鋸操作,鋸片上邊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片后面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安裝與軸保持同心。
5.11.4、鋸片必須鋸齒尖銳,不得連續(xù)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穎末端應沖止裂孔。
5.11.5、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為鋸片直徑的1/4。
5.11.6、啟動后待轉動速度正常后方可鋸料,送料時不得左右晃動或抬高。
5.11.7、鉅線走偏,應逐漸糾正,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和面對與鋸片旋轉的
5、離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過鋸片。
5.11.8、操作人員在操作時要戴防風眼鏡,防止鋸末對眼的傷害。
5.12、電刨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操作時刨刀對手指的傷害、運轉中飛濺的刨花對眼睛的傷害。
5.12.1、對于電刨的操作,要注意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可靠,操作中不準帶手套,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動工件、工具等,經常檢查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2.12.2、刨料時手應放在木料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后送料跨越刨口進行刮刨。
5.12.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長度小于400mm時,應勇壓板推進,厚度在15mm,長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
5.12.4、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節(jié)等缺陷時,必須處理后再施刨。
5.12.5、刀片和刀片螺絲的厚度、重置必須一致,刀架夾板必須平整貼緊,合金刀焊縫的高度不得超出刀頭,刀片緊固螺絲應嵌入刀片槽內,槽端離刀背不得小于10mm。
5.12.6、機械運轉時不得將手伸入安全檔里側去移動擋板,或拆除安全擋板進行刨削。
5.12.7、操作人員在操作時要戴防風眼鏡,防止刨花對眼睛的傷害。
5.13、壓刨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操作時刨刃對手指的傷害、運轉中飛濺的刨花對眼睛的傷害。
5.13.1、對于壓刨床操作,要注意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可靠,操作中不準帶手套,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動工件、工
7、具等,經常檢查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5.13.2、壓刨床必須用單項開關,不得安裝倒顛開關。
5.13.3、作業(yè)時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規(guī)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過50mm,操作者應戰(zhàn)在機床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帶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5.13.4、刨刀與刨床臺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5.13.5、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如遇到硬木或節(jié)疤,應減少進刀量,降低進料速度。
5.13.6、刨料的長度不得短于前后壓軸的中心距離,厚度應小于10mm的薄板,必須墊托板。
5.13.7、壓刨必須裝有回
8、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工作臺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5.13.8、操作人員在操作時要戴防風眼鏡,防止刨花對眼睛的傷害。
5.14、攪拌機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運轉中料斗放下對人員產生的傷害、運轉中砂漿飛濺對人眼鏡產生的傷害、操作臺漏電對操作者產生的觸電傷害、傳動部位保護罩失靈對人員傷害、不正確使用安全掛鉤對人的傷害、離合器、制動器不靈敏及鋼絲繩不牢固對人員的傷害、操作手柄保險部靈敏對人員的傷害。
5.14.1、攪拌機要有可靠的基礎,應在平坦堅硬的地坪上用木方架牢并保持水平,操作臺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位工作情況,操作臺上應墊上橡膠板或干燥模板,并保證干燥不能浸在水中。
5.14.2、傳動部
9、分、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應緊固可靠,保證正常工作。
5.14.3、空車運轉、檢查攪拌桶或攪拌葉的轉動方向,各工作裝置的操作,制動,確認正常,方可作業(yè)。
5.14.4、進料時,嚴禁將頭、手伸進料斗和機架之間檢查情況,運轉中不得將手或其他工具伸入攪拌桶內扒料出料。
5.14.5、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故障不能繼續(xù)運轉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除雜物,進行檢修。
5.14.6、料斗升起時,嚴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清理料斗下基坑時必須將料斗用掛鉤扣牢。
5.14.7、作業(yè)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時,必須切斷電源、閘箱上鎖,設專人在外監(jiān)護。
5.15、電夯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
10、電夯操作時機械震動對手的傷害、機械運動對他人的碰傷、萬一發(fā)生漏電產生的觸電傷害。
5.15.1、兩臺以上的電夯在同一工作面作業(yè)時,左右間距不得小于5m。
5.15.2、操作和傳遞導線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和穿絕緣膠鞋。5.15.3、檢查電路應符合要求,接地良好各傳動部件應正常后,方可操作。
5.15.4、手把上電器開關的管子內壁和電動工具的接線穿入手把入口處,均應套壁絕緣管。
5.15.5、作業(yè)時電纜線不可張拉過緊,應保證3-4米的余量,遞線人員應依靠夯實路線隨時調整,電纜不得扭接和纏繞。
5.15.6、操作時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壓手柄,轉彎時不得用力過猛。
5.15.7、施工現場嚴禁行人
11、穿行,操作人員要認真謹慎,注意觀察電夯走勢,避免碰傷他人。
5.16、塔吊吊物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吊物起落時碰傷他人、塔吊臂桿在轉動過程中隊施工人員的傷害,傳動部位、潤滑部位安全保護失靈對人員的傷害、信號指揮出錯或信號不明顯對人員的傷害,萬一發(fā)生漏電操作人員觸電。
5.16.1、作業(yè)前重點檢查,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各齒輪箱、液化油箱油位應均符合標準,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5.16.2、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幅度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不漏電后方可上機。
5.16.3、操縱各控制器應依次逐級操
12、作,嚴禁越檔操作。
5.16.4、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
5.16.5、動臂式起重機的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
5.16.6、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上。
5.16.7、作業(yè)后起重機的臂桿應轉到順風風向,并放松回轉機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米處。
5.16.8、塔吊操作必須嚴格限重,按照規(guī)范做到“十不吊”
5.16.9、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有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在施工中信號傳遞必須準確明了
13、,不出錯指揮。
5.17.1、振搗棒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觸電、機械移動中砸傷操作人員。
5.17.1、使用前檢查各部位應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正確。
5.17.2、振搗棒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上、地板、腳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進行試振。如檢修或作業(yè)間斷時,應切斷電源。
5.17.3、插入式振搗棒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余兩個彎,操作時振搗棒應自然垂直的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5.17.4、振搗器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混凝土粘結在電動機外殼上妨礙散熱。
5.17.5、作業(yè)轉移時,電動機的導線應保持足夠長度和松度。嚴禁用電源線拖
14、拉振搗器。
5.17.6、用繩拉平板振搗器時,拉繩應用干燥絕緣,移動或轉向時不得用腳踢電動機。
5.17.7、振搗器與平板應保持緊固,電源線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電器開關應裝在手把上。
5.17.8、在一個構件上同時使用幾臺附著式振搗器工作時,所有振搗器頻率必須相同。
5.17.9、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5.17.10、作業(yè)后,必須做好清、保養(yǎng)工作。振搗器要放在干燥處。
5.18、鋼筋彎曲機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在操作時產生碰傷、作業(yè)中轉盤轉動對他人的傷害、觸電。
5.18.1、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要保持水平,并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5.18.2、按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
15、徑的要求裝好芯軸、成型軸、擋鐵軸或可變檔架,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
5.18.3、作業(yè)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在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并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確實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動。
5.18.4、作業(yè)中,嚴禁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及調速等作業(yè),亦不得加油和清掃。
5.18.5、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18.6、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guī)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
5.18.7、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guī)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并調換相應的芯軸。
5.18.8、嚴禁在彎
16、曲鋼筋作業(yè)半徑和機身不調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5.18.9、轉盤換向時,必須在停穩(wěn)后進行。
5.19、電動吊籃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觸電、摔傷、物體墜落對他人的傷害、安全繩裝置失靈可能造成摔傷、承重繩不牢固造成摔傷。
5.19.1、使用前檢查吊籃安裝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5.19.2、鋼絲繩無扭結、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
5.19.3、防墜落及外懸機構的安全裝置應齊全可靠,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19.4、上吊籃操作人,先進行吊籃操作安全技術交底,簽字后才能上崗。
5.19.5、上吊籃必須系好安全帶,熟悉吊籃
17、使用規(guī)程,方可上機操作。
5.19.6、遇大風(5級以上)必須停止吊籃操作。
5.20、手持電動工具操作可能產生的傷害:機械運轉中刃部對手的傷害、接零接地失靈產生的觸電。
5.20.1、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機械運轉時不準用手觸摸工具的刃部,以防傷人。(負責人:兼職安全員,時間:每周2次)
5.20.2、長期擱置不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繞組和機殼之間的電阻測試,應不得小于7MΩ,否則不能使用。
5.20.3、操作者必須了解其性能和主要機構,操作時要思想集中,身體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寬大的衣服。
5.20.4、使用電動工具時,壓力不得超過電動工具的允許限度,切記不要單純求快而用力過
18、大,連續(xù)使用時間不宜過長,否則微型電器容易過熱損壞。
5.20.5、電動工具使用中不得調換插頭,更不能不用插頭、而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20.6、使用中要經常檢查,發(fā)現絕緣破損,電源線或電源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應及時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5.21、電焊機操作可能產生的傷害:工作時光對眼睛的傷害、接地接零失靈發(fā)生的觸電。
5.21.1、電焊機應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點,下方不得有積土和積水,周圍不得堆放易燃品易爆物品和其他雜物。
5.21.2、電焊機應單獨設置開關。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5.21.3、一次線長度不得小于5米,而次線長度不得小于30米,兩側接線應壓
19、接牢固,并安裝可靠的防護罩,焊機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中間不得超過一處接頭,接頭及破皮處應絕緣膠布包扎嚴密。
5.21.4、焊機把線和回路零線必須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等做回路地線,二次線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壓在物料下方。
5.21.5、焊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5.22、布料機操作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布料管道移動中對人員的傷害、布料機萬一傾倒砸傷人員。
5.22.1、布料機放置必須平穩(wěn),保證四個腿子受力均勻一致,并保證機身垂直。
5.22.2保證機身轉動部位潤滑,受力部位牢固可靠。
5.22.3、使用中拉動布料機管要均勻用力,避免猛拉硬拽。
5.22.4、使用中注意觀察輸料管的穩(wěn)固情況,不得帶病使用。
控制目標:機械重傷次數為0
機械情商次數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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