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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擊此處編輯母版標題樣式,,單擊此處編輯母版文本樣式,,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第二章 林業(yè)行政復議,第一節(jié) 林業(yè)行政復議概述,,一、林業(yè)行政復議的概念和特征,,林業(yè)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認為林業(yè)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機關依法定程序對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并作出相應決定的活動。其特征有:,,(1)依申請行為,,(2)主體是復議機關,,(3)對象是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4)具有行政監(jiān)督性和行政救濟性,,,二、林業(yè)行政復議的原則,,1.合法原則,,是指行政復議的主體、權限、程序、
2、決定必須依據法律和符合法律。這些原則主要包括:,,(1)主體應當合法。,,(2)依據應當合法。,,(3)程序應當合法。,,(4)作出的復議決定應當合法。,,2.公正原則,,,是指林業(yè)行政復議機關在行使行政復議權時,應當公平地對待雙方當事人,不得偏頗。,,,3.公開原則,,,是指林業(yè)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調查取證、審理和決定、送達和執(zhí)行等程序依法必須公開,采信證據、認定事實、復議決定及其依據須向當事人、社會公眾和輿論公開。,,4.及時原則,,及時原則又稱效率原則,是指林業(yè)行政復議機關在復議案件的受理、適用程序、審理方式、做出復議決定應在合法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定復議期限內多快好省地完成復議相
3、關工作。,,5.便民原則,,便民原則是指行政復議活動應當在合法的前提下盡可能為申請認提供便利和減少維權成本。,,6.實行一級復議制原則,,一級復議原則是指林業(yè)行政復議案件經過一級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審查并作出復議決定,行政復議程序即告終結,行政相對人不得再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7.全面審查復議,,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即要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又要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的原則。,,8.書面復議原則,,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僅就行政復議案件的書面材料進行審理的原則。,,9.有錯必糾原則,,應當遵循有錯必糾原則、不適用調解的原則。,,第二節(jié) 林業(yè)行政復議的范圍和管轄,,一、林業(yè)行政復議
4、的事項范圍,,(1)對林業(yè)行政處罰主體做出的罰款、沒收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2)對林業(yè)行政執(zhí)法主體作出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3)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許可證或申請林業(yè)行政部門審批、登記有關事項,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依法辦理的。,,(4)對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有關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批準進口文件、允許進出口證明等證書的變更、中止或者撤銷決定不服的。,,(5)認為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侵犯其合法承包經營權的。,,,(6)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森林、林木、林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7)認為林業(yè)行政主體違法要求其履
5、行非法定義務的。,,(8)認為林業(yè)具體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及其所依據的部分抽象行政行為不合法而一并申請行政復議的。,,(9)認為林業(yè)行政主體拒絕為其依法辦理林業(yè)行政許可證、未依法保護其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而不作為的。,,,(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二、不可申請林業(yè)行政復議的事項,,(1)抽象行政行為,,(2)林業(yè)行政主體內部行政行為,,(3)林業(yè)行政主體居中調解、仲裁的行為,,三、林業(yè)行政復議的管轄,,林業(yè)行政復議的管轄,是指不同職能和不同層級的林業(yè)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的分工和權限。,,1.一般管轄。一般管轄是指按照行政機關的上下級隸屬關系確定行政復議案件的管轄。,,2.特殊管轄。
6、不適用一般管轄,依法需要特殊對待的行政復議管轄。,,3.轉送管轄。,,4.指定管轄。,,第三節(jié) 林業(yè)行政復議參加人,,一.林業(yè)行政復議申請人,,1.林業(yè)行政復議申請人的概念,,是指認為林業(yè)行政行政主體侵犯其合法權益,以其名義向復議機關申請對該具體行政行為審查并作出復議決定的行政相對人。 條件:,,(1)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2)有直接利害關系,,2.復議申請人的資格轉移:是指法定條件下,復議申請人的復議申請權由有權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個人或單位行使的情形。有3種:,,(1)自然人為無民事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2)人死,,(3)法人.組織終止.,,二.林業(yè)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是指
7、林業(yè)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或不作為被行政復議申請人認為侵犯其哈發(fā)權利而提出復議申請,受案復議機關通知其參加復議活動的林業(yè)行政主體。條件:,,(1)必須是依法擁有林業(yè)行政管理職能的林業(yè)行政主體。,,(2)對不作為行為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以負有行政管理法定職責的林業(yè)行政主體為被申請人。,,三、行政復議第三人,,是指認為自己與申請人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有利害關系,申請參加或被復議機關通知參加復議活動的復議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以外的行政相對人。,,四、行政復議代理人,,是指接受行政復議申請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為參加行政復議活動的律師或其它公民。,,第四節(jié) 林業(yè)行政復議機關,,一、申請與受理,,1.林業(yè)行政
8、復議的申請,,(1)林業(yè)行政復議申請的概念。,,林業(yè)行政復議申請是指林業(yè)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指向的相對人在法定復議申請期限內,向行政機關申請涉及其權利義務的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2)申請復議的方式。,,采取書面申請或口頭申請的方式。,,,,,(3)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①申請人必須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政管理相對人。,,②有明確的被申請人。,,③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根據。,,④申請復議的事項屬于林業(yè)行政復議的決定范圍且受案復議機關擁有管轄權。,,⑤符合行政復議申請的法定期限。,,,(4)復議申請書的內容。包括:申請人的
9、基本情況、被申請人及其基本情況、復議請求、事實和理由、要求復議的行政機關、日期以及有關證據等附件材料。,,,(,5),申請復議的效力。,,,2.林業(yè)行政復議的受理,,(1)受理行政機關和復議機構。,,受理是指復議機關對符合條件的復議申請決定立案的行為。受理行政復議的機關是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機構是指享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審理和裁決工作的辦事機構。,,(2)處理方式。,,復議機關在收到復議申請書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初步審查并作出處理。,,二.審理與決定,,(一)審理。,,林業(yè)行政復議的審理,是指林業(yè)行政復議機關對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的事實、證
10、據、法律適用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的過程。包括:,,1.審理前的準備工作。,,2.審理的方式。即對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提供的書面材料依法審查。,,,3,.審理范圍。行政復議的審理實行全面審理原則。包括,:,,①復議機關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②審查事實是否清楚、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規(guī)范性文件是否正確,程序是否正確、行政處理是否適當、合理。,,③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有無遺漏及未作處理的問題,又審查被申請人有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內容。,,4.審查標準。,,,(1)證據是否確鑿、充分。,,,(2)適用依據是否正確。,,,(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是否超越職權
11、。,,(5)是否濫用職權。,,5.審理的期限。復議機關應當在受理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二)決定,,行政復議決定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后,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地方政府規(guī)章以及其它規(guī)范性文件作出的審查結論。種類有:,,(1)維持決定。,,(2)限期履行決定。,,(3)變更決定。,,(4)確認決定。,,(5)撤銷決定。,,(6)責令賠償的決定。,,行政復議決定書的內容包括:復議申請人、被申請人、復議申請人請求、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主張、復議機關認定的事實和復議決定等。,,復議機關做出的復議決定具有決定力、約束力和執(zhí)行力。,,行政復議決定分為終局決定和非終局決定。,,,三、送達和執(zhí)行,,1.送達,,行政復議機關向行政復議案件的參加人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是行政復議法為其設定的一項法定義務,同時又是行政復議決定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必備條件。,,2.執(zhí)行,,對終局復議決定,當事人依法必須履行,并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非終局決定,如果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次日起15日內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