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聯合拍攝協議
電影聯合攝制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1) 甲方:
(2) 乙方:
鑒于:
(1) 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制作資格的法人。
(2) 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法人,完全擁有法律權利、能力和許可簽署本協議書,并履行此協議書項下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3) 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合作拍攝影片《 》(暫定名,以下簡稱“本影片”)的事宜,特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及中國廣電總局電影局對電影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下列名詞或術語具有以下意義:
1.1 收益 自本合同簽署后,除宣傳、發(fā)行成本之后的收入部分。
1.2 版權收益 包括但不限于影院放映版權、音像制品版權、電視版權、互聯網絡、手機下載等版權收入,還包括其他一切已知和未知的傳播方式所產生的全部版權收入。
1.3 本協議 指包括所有各方書面同意并據法律法規(guī)做出的變更、增補及刪減等形成的書面文件。
1.4 一方或各方 指簽訂本協議的一方或各方。
1.5 第三方 指與本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關的他方。
第2條 釋義
除因上下文另有需要外,本協議條款的釋義應依以下通則處理:
2.1 本協議的章目、標題、附件的名稱及附件中的標題只作為參考,不構成本協議一部分,亦不能用作解釋本協議條款。
2.2 本協議中規(guī)定為兩方的責任,每一方都有責任單獨履行或與其他責任方共同履行。
2.3 本協議內所有的“包括”或“含”均具有“包括但不限于”的意義。
2.4 本協議內所用的“必需”、“須”、“應該”和“應”、皆與“必須”具同
等意義。
2.5 除非另有表明,否則本協議所提及之章、條、款、段或附件皆指本協議有關的章、條、款、段或附件。
2.6 本協議的主文與附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出本協議所處說明外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3條 本協議的聯合拍攝各方
4.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傳真:
4.2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傳真:
第4條 合作方式
4.1 本影片由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聯合拍攝。
4.2 甲、乙雙方共同認定本影片總投資預算為【 】元。其中,甲方負責組建攝影組(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設備)并完成攝影工作,視為投資【 】元,乙方以現金方式投資人民幣一百萬元整(¥1,000,000.00)。
4.3 甲方為本影片的承制方,負責本影片的立項、制作、宣傳、發(fā)行以及商務開發(fā)等工作。同時,甲方還需負責辦理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本影片的合拍立項審批及本影片拍攝、審查、發(fā)行等相關手續(xù)。
4.4 除遇不可抗力外,若本影片拍攝的實際費用超出協議約定的總投資預算,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籌集,乙方不再追加投資金額。
4.5 開機前因調整主演明星級別需另行追加預算或引入第三方投資的,甲方均應事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若乙方同意繼續(xù)投資,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追加投資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且乙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相應增加;若乙方不同意繼續(xù)投資,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投資,三方的收益將按投資比例進行重新分配。
4.6 所有與拍攝本影片有關而訂立的合同或協議都必須經雙方協商確定并經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的簽字認可。
第5條 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除非根據本協議相關規(guī)定提前終止,其持續(xù)時間以本影片所產生的相關著作權的法定存續(xù)期限為準。
第6條 投資期限及方式
6.1 甲、乙雙方同意不設立專項銀行賬戶,資金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專用賬戶。本協議簽署后的所有支出,均應按照雙方的投資計劃與資金使用安排執(zhí)行。甲方在本影片拍攝及后期制作期間,應按時向乙方提供拍攝進度、資金使用計劃及劇組財務報表報乙方審核。
6.2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于開機前 日內將其應付的全部投資款人民幣一百萬元整一次性匯入甲方的專用賬戶,其后乙方將不再投入任何資金。
6.3 甲方的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6.4 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協議項下的影片拍攝實行獨立核算,具體由甲方負責。
第7條 收益比例分配
7.1 甲、乙雙方的收益分配按其投資額占總投資預算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為 %,乙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為 %。
7.2 甲方應在國內院線公映下線后6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本影片在國內發(fā)行的收益按照收益分配比例支付至乙方銀行賬戶。
7.3 海外(包括港澳臺地區(qū))電影版權收益分配系以單個國家或中國特別行政區(qū)(即香港、澳門)為單位,由甲方在海外電影放映權購買方付款到賬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收益分配比例支付至乙方銀行賬戶。
7.4 其他形式的海內外版權收益均由甲方在版權購買方付款到賬的15個工作日內按照收益分配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8條 電影內容
8.1 影片片名:《 》(最終以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審核通過的片名為準)
8.2 影片的主要內容為: 。雙方同意本影片以甲方報送廣電總局批準的劇本為拍攝藍本,并以該審批意見為準進行拍攝。
8.3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確定本影片的導演、主演、編劇、制片人、監(jiān)制等主要工作人員,并及時將該名單報送乙方。
8.4 甲、乙雙方確認本影片的影片長度為90--120分鐘,影片規(guī)格為數字。
第9條 影片的拍攝
9.1 本影片的完成周期如下,甲方須按約定的拍攝進度完成本影片并如期播出。如因客觀原因需對拍攝進度進行變更,則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作出書面決定:
9.1.1:開機時間: 年 月 日
9.1.2:拍攝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1.3:后期制作: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1.4:送審時間: 年 月 日
9.1.5:影片首映時間: 年 月 日
9.2 本影片的拍攝地點為: ,甲方應確保在拍攝期間攝制組人尊重拍攝地風俗習慣,且不得破壞拍攝地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9.3 本影片在拍攝過程中,甲方應嚴格按照劇本的內容進行拍攝、剪輯和后期制作。
第10條 影片的審核
10.1 甲方負責為本影片取得廣電總局頒發(fā)的《影片通過令》和《公映許可證》,送審費用計入拍攝成本。
10.2 為確保本影片審查通過,甲方有權為通過廣電總局的審查要求而對本影片進行修改、剪輯,但不得對本影片的內容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否則應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若未經乙方同意對本影片進行實質性修改,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
10.3 本影片在公映和參加任何電影節(jié)之前,必須交送廣電總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審核通過。
10.4 乙方有權在本影片公映和參展前對影片
第11條 影片的發(fā)行與宣傳
11.1 甲、乙雙方約定,本影片定為全球統(tǒng)一發(fā)行。
11.2 本影片發(fā)行規(guī)模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由甲方負責本影片的全球宣傳與發(fā)行工作。甲方可選擇委托其他公司協助其進行本影片的宣傳、發(fā)行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3 乙方對本影片的宣傳與發(fā)行工作享有監(jiān)督權與建議權。
11.4 本影片在中國大陸地區(qū)(不包括香港、臺灣、澳門)公映期間,甲方應每兩周向乙方提供本影片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票房收入報告;本影片在中國大陸地區(qū)以外的海外發(fā)行(包括香港、澳門、臺灣),甲方應每兩個月向乙方提供海外發(fā)行收入報告,乙方有權對發(fā)行收入進行監(jiān)督和審查。
11.5 本影片所有宣傳活動均有甲、乙雙方共同出席,且在關于本影片的所有宣傳海報、戶外廣告等各類媒體中,甲乙雙方均共同署名.
11.6 若本影片無法在院線播出,則甲方確保影片可在中央電視臺第 套頻道進行播出。
第12條 影片參展
12.1 本影片若在國內參與影展或評獎,由甲方負責申報。若本影片獲獎,則其榮譽共享,獎杯或證書由雙方共有。
12.1.1 影片所獲獎勵,按主辦者規(guī)定執(zhí)行,若被獎勵者為出品方,則按本協議第7.1條的收益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12.1.2 若為一方上級主管機構單獨頒發(fā)的獎勵,則由受獎勵方單獨享有。
12.2 本影片若參加國際電影節(jié)等活動,由甲方負責申報,且甲方需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后方可參加。
12.2.1 代表團人員名單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后確定,參賽及參展費用由雙方按投資比例支付。
12.2.2 如影片在國際電影節(jié)等活動中獲獎,該榮譽由雙方共享,獎杯及證書由甲方負責為乙方復制一套,以便保存。除單項獎獎金系獲獎者個人所有外,其余獎金按本協議第7.1條的收益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第13條 影片的廣告及招商事宜
13.1 本影片的廣告及招商(包括但不限于貼片廣告、置換廣告、現金贊助、實物贊助)由甲方負責,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者個人協助進行廣告及招商開發(fā)。
13.2 乙方可在甲方認可的前提下開展廣告及招商事宜,本影片廣告和贊助的全部所得將作為收益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第7.1條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14條 版權及相關權利
14.1 雙方在“出品方、出品人、制片人”等名號上均享有署名權。具體署名次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14.2 本影片在中國大陸地區(qū)及海外地區(qū)(含香港、澳門、臺灣)的一切電影版權均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本影片在中國大陸地區(qū)及海外地區(qū)的VCD、DCD版權(包括其衍生物)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14.3 雙方同意,本影片的原聲音樂碟片、劇本和電影寫真的出版權歸甲、乙雙方共有。
14.4 本影片拍攝完成后的所有素材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甲方應負責將廣電總局審核過后的畫、聲等素材交付給國家電影檔案館,并將交付后的復議件送交乙方留存。
14.5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因聯合攝制本影片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及其衍生權利均屬甲、乙雙方共有。其中無形財產包括但不限于電影片著作權、商業(yè)運作中衍生出來的其他具有財產性質的著作權、商品名稱使用權和商標權等。
第15條 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15.1 甲方以劇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有義務將以劇組名義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之副本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送交給乙方備案。
15.2 本影片制作及發(fā)行期間發(fā)生的一切經濟往來、債權、債務、結算及著作權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第16條 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16.1 乙方享有本影片在制作、管理、發(fā)行、商業(yè)開發(fā)等各階段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和建議權。
16.2 乙方指派的制片人有權在支付投資款前一周內對投資款使用情況及影片預算進行查閱,并對有關事宜提出建議。
第17條 違約責任
17.1 甲、乙雙方應按時、足額的履行各自的投資義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與聯合攝制電影票的任何權利,并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7.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代表對方就本影片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否則擅自越權訂立合同的一方應當承擔因其越權訂立合同所引起的賠償、訴訟費用及其他法律責任。
17.3 任何一方違約,但尚未造成雙方合作終止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影片總投資額的5%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違約,如造成雙方合作終止,違約方將向另一方支付本影片總投資額的20%的違約金。
17.4 乙方行使監(jiān)督權、建議權、審核權等合同權利后,甲方應及時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則有權按照合同17.3條約定向甲方主張違約金;甲方違約超過3次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仍應按照17.3條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18條 保密
除已被公眾知悉或根據政府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指定應當披露的信息,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本協議之條款、預算內容、攝制劇本以及其他有關本影片制作信息及任何一方基于本協議可能獲取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均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責任。
第19條 不可抗力
19.1 如因災害、戰(zhàn)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影片無法按期完成,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共擔風險。
19.2 聲稱發(fā)生不可抗力之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及時通知另一方有關情形,并書面說明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之原因及相關證明,從而盡量減小一方所受的損害,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后果。
第20條 協議的解除
若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本協議即可解除,協議解除后,由雙方互派代表進行清算:
20.1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0.2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協議的規(guī)定解除本協議;
20.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20.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對方當事人發(fā)憷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仍未予以補救,則該對方當事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此種情況下并不免除違約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20.5 電影片拍攝完畢后未能通過相關部門審查且經修改仍不能通過的。
第21條 協議的轉讓
本協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應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與本協議沖突,否則該轉讓無效。
第22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簽署、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23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
23.1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合作各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效,協議雙方均應參照協議有效情況下的費用分擔、權益分配的原則進行處理。
23.2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24條 通知
24.1 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4.2 各方通訊地址如本協議第3條所列載。
2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及時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25條 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糾紛,則提請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處理。
第26條 其他事項
26.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可另行簽署不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各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