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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SJY 112013 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電動三輪車技術條件2012-12-20 發(fā)布2013-01-01 實施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 發(fā)布Q/SJYQ/SJY 11-2013T80Q/SJY 112013 前 言為了保證本公司電動三輪車的制造、檢驗及評定等工作能順利進行,現(xiàn)根據(jù)本公司電動三輪車的主要性能要求而制訂本標準。編寫本標準的結構、格式符合 GB/T 1.1-2009 的規(guī)定。本標準由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提出。本標準由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張國明、龐士海本標準主要審
2、核人:李多滿本標準批準人:曾憲君本標準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首次發(fā)布。本標準備案號: QB00010 / 2013Q/SJY 112013 目 錄前 言1 范圍1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13 定義14 型號編制方法15 要求16 試驗方法47 檢驗規(guī)則58 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5附錄 A7 Q/SJY 112011電動三輪車技術條件1 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三輪車的型號編制、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陜西銀翔金元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三輪車。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
3、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 17761-1999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 7258-2004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T 9969-2008 工業(yè)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GB 17352-2010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后視鏡的性能和安裝要求Q/SJY G7-2011 車輛識別代號(VIN)編制規(guī)則3 定義電動三輪車是以蓄電池為輔助能源,通過直流電機驅動實現(xiàn)行走的三輪車。4 型號編制方法4.1 型號編制方法構成形式型號編制方法見圖1: 俗名代號車廂尺寸代
4、號企業(yè)(商標)代號圖 1 型號編制制方法示例:金元 1.3 米電動三輪車表示方法為 JY13LX5 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電動三輪車零部件(包括外購件、標準件)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5.1.2 電動三輪車載荷不應大于 400kg。5.1.3 電動三輪車最高車速不應大于 20km/h。5.1.4 電動三輪車設計應符合 GB 7258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1Q/SJY 112013 5.1.5 電動三輪車乘坐人數(shù)及固定座位設置應符合 GB 7258 中的有關規(guī)定。5.1.6 性能結構參數(shù)應符合附錄 A。5.2 結構、技術、性能參數(shù)要求5.2.1 車輛識別代號電動三輪車車輛識別代
5、號(VIN)的位置與固定、內容與結構應符合 Q/SJY G7-2011 企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5.2.2 制動性能 在 20km/h 滿載行駛,制動距離不應大于 6.0 米。5.2.3 轉向裝置5.2.3.1 電動三輪車轉向輪轉角應符合 GB 7258 中 6.2、6.7、6.13 的規(guī)定。5.2.3.2 電動三輪車向左、向右的轉向角不得大于 45。5.2.4 車速表指示誤差電動三輪車車速表指示車速 V1(單位:Km/h)與實際車速 V2(單位:Km/h)之間應符合下列關系式: 0V1-V2(V2/10)45.2.5 手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圖形符號電動三輪車手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應有明顯的
6、圖形符號。5.2.6 外廓尺寸整車外廓尺寸應符合附錄 A 中的有關規(guī)定。5.2.7 車輛標志車輛標志應符合 GB 7258 中 4.1 的規(guī)定。5.2.8 駐車性能電動三輪車側傾穩(wěn)定角及駐車穩(wěn)定角應符合 GB 7258 中 4.7.1 的規(guī)定,車輛在空載、靜態(tài)狀態(tài)下,向左側和右側傾斜最大側傾穩(wěn)定角不得小于 25。 5.2.9 后視鏡及其安裝后視鏡在電動車上的安裝要求應符合 GB 17352 中 9.1、9.2、9.3、9.4 的規(guī)定。5.2.10 安全防護裝置電動三輪車安全防護裝置要求應符合 GB 7258 中 12.2、12.7 的有關規(guī)定。5.2.11 照明與光信號裝置電動三輪車應有照明與
7、信號裝置,且安裝應參考摩托車標準 GB 4785 的要求。5.3 裝配技術要求5.3.1 基本裝配要求5.3.1.1 電動三輪車在裝配過程中應按相關技術文件要求進行裝配,不得有錯裝、漏裝等現(xiàn)象。5.3.1.2 每輛電動三輪車必須鉚固標牌、并固定在明顯的位置。5.3.1.3 電動三輪車廂體,駕駛座應牢固地安裝在車架上,不能因振動而松動。Q/SJY 112013 5.3.1.4 后視鏡安裝應牢固可靠,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5.3.2 操縱機構裝配要求5.3.2.1 方向把應設置限位裝置。5.3.2.2 方向把應轉動靈活,復位可靠,工作轉動到極限位置均不得與其它零部件發(fā)生干涉。5.3.2.3 調速轉把
8、轉動應靈活,放松后應能自動回位。5.3.3 制動零部件裝配要求5.3.3.1 行車制動手柄、制動踏板應符合相關技術文件要求。5.3.3.2 制動系統(tǒng)的各種操縱桿件不允許與其他部件在相對位移中發(fā)生干涉、摩擦,以防桿件變形、損壞。5.3.3.3 行車制動手柄、制動踏板空行程應符合: a) 制動操縱手柄空行程(離支點 150mm 處測量)一般為 15mm-30mm。 b) 制動踏板自由行程(腳踏處)一般為 15mm-35mm。5.3.3.4 行車制動的制動力應在各軸之間合理分配。5.3.3.5 行車行駛過程中不允許有自行制動發(fā)生。5.3.4 行車機構裝配要求5.3.4.1 輪胎胎冠上花紋深度應不小于
9、 2mm。5.3.4.2 輪胎的充氣氣壓應符合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5.3.4.3 車輪總成軸向擺動量和徑向跳動量不得大于 3mm。5.3.4.4 輪胎在規(guī)定位置處應有制造廠家商標、產品型號規(guī)格和“CCC”認證標識。5.3.5 照明、信號裝置、儀表和電氣設備裝配要求5.3.5.1 燈具及信號、儀表和電氣設備裝置及開關安裝位置應正確牢靠、完好有效,不允許因行駛中的振動而松脫、損壞而失去作用,所有開關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5.3.5.2 電器件的線束布局應合理,捆扎、卡固可靠,插接件應插接正確無誤、插接可靠、且無松脫。5.3.5.3 電氣儀表應工作正常,絕緣應可靠無短路,蓄電池無泄漏及腐蝕現(xiàn)象。
10、5.3.5.4 車速里程表工作應正常,軟軸不得有打滑或松脫。5.4 外觀要求5.4.1 電動三輪車外觀應整潔,各零部件應完好,連接緊固,無缺損。5.4.2 焊接焊縫應圓滑平整,不應有漏焊、虛焊、夾渣、焊裂、熔焊、氣孔及飛濺物等缺陷。5.4.3 噴涂層表面應光潔、平整、色澤均勻 ,結合層牢固,不應有斑點、 氣泡、起層、碰、壓、劃傷、流痕等缺陷。5.4.4 噴鍍層表面應光潔,色澤應均勻 ,不應有麻點、剝離、鼓泡、露底、發(fā)黃、發(fā)花 、碰、壓、劃傷等缺陷。5.4.5 塑料件表面應光潔、光滑、色澤均勻 ,無碰、壓、劃傷及凹凸不平。2Q/SJY 112013 5.4.6 座墊皮套包裹緊實、豐滿,縫邊、折邊
11、清晰,曲面光滑無褶皺、退色、破損。5.4.7 貼花平整、光滑、無氣泡、翅邊及明顯錯位。6 試驗方法 6.1 對裝配要求的檢查 主要尺寸參數(shù)及主要質量參數(shù)的測定方法按 GB/T 5373 的規(guī)定進行。6.2 關鍵、重要部位的緊固件檢查6.2.1 在裝配關、重部位的緊固件,經緊固后,用扭力扳手按扭緊方向平穩(wěn)地逐漸增加扭矩,測定其剛開始旋動的力矩值。有開口銷或銷緊墊片的螺母及不易檢查的部位,可用固定扳手以手感評定,并將其檢驗合格的關、重部位涂上標記。6.2.2 一般緊固件的扭緊力矩檢查,用扭力板手,無法用扭力板手檢查的用固定扳手以手感評定。6.3 外觀質量檢驗外觀質量檢驗主要采用目測或手感,有爭議時
12、參照標準樣件或樣板進行判定。6.4 主要性能參數(shù)檢查6.4.1 摩托車車輛識別代號(VIN)車輛識別代號按 Q/SJY G7-2011 企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6.4.2 轉向輪轉角測量 測量方法在轉向角度儀上測量,左右轉向角度456.4.3 車速里程表指示值允許誤差試驗車速里程表指示值允許誤差試驗方法按 5.2.5 條的規(guī)定進行。6.4.4 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圖形符號 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圖形符號按 GB 15365 的有關規(guī)定采用目視進行檢查。6.4.5 整車外廓尺寸測量測量方法按 GB/T 5373 的規(guī)定進行。6.4.6 車輛標志車輛標志試驗方法按 GB 7258 中的有
13、關規(guī)定采用目視或手感進行檢查。6.4.7 側傾穩(wěn)定角試驗 側傾穩(wěn)定角試驗按 GB 7258 的規(guī)定進行。6.4.8 駐車性能試驗駐車性能試驗方法按 GB/T 5378 的規(guī)定進行。6.4.9 后視鏡及其安裝測量后視鏡及其安裝測量方法按 GB 7258 的規(guī)定進行。6.4.10 安全防護裝置試驗3Q/SJY 112013 安全防護裝置試驗方法按 GB 7258 中的有關規(guī)定采用目視或手感進行。6.4.11 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 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及光色試驗方法按 GB 4785 的規(guī)定進行。7 出廠檢驗7.1 電動三輪車必須經出廠檢驗合格,由企業(yè)質量管理部門出具合格證明,方可出廠。7.2
14、出廠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包括全數(shù)檢查裝配要求、外觀質量檢驗、例行檢驗及道路行駛檢驗四部分。7.2.1 裝配調整質量要求:a) 重要緊固件(方向柱螺母、前后減震器螺母、前后輪軸螺母等)的擰緊力矩; b) 前后制動器的制動臂、后制動踏板(搖臂)自由行程等零部件工作務必有效可靠; c) 燈具、儀表、喇叭能否正常工作;7.2.2 外觀檢驗 外觀要求按 5.4 的要求進行檢驗。7.2.3 例行檢驗a) 車輛識別代號(VIN);b) 燈具;c) 車速里程表誤差;d) 安全防護裝置。7.2.4 道路行駛檢驗道路行駛試驗里程和抽查數(shù)量由企業(yè)質量管理部門根據(jù)質量穩(wěn)定情況決定,但每天不得少于 2 輛。檢驗包括制動
15、距離、駐車性能、后視鏡安裝及轉向靈活性。7.2.5 試驗判定在試驗中如不合格,則加倍抽查,如仍有一輛不合格,則當天生產的車輛全數(shù)檢查。7.2.6 訂貨方有權按出廠檢驗項目,對電動三輪車進行抽查。8 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8.1 標志 8.1.1 電動三輪車應固鉚銘牌,且銘牌上應有以下內容:a) 制造國及生產廠名;b) VIN 識別代號;c) 品牌;d) 整車型號;e)整備質量:4Q/SJY 112013 f) 載重質量g) 生產日期。8.2 使用說明書 出廠的電動三輪車應附有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使用說明書的編制要求應符合 GB/T 9969 的規(guī)定。8.3 包裝8.3.1 包裝箱應
16、牢固可靠,標志清晰,其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應符合 GB/T 13384 的有關規(guī)定和企業(yè)的有關標準規(guī)定。8.3.2 蓄電池不加液,隨車發(fā)送。8.3.3 為方便電動三輪車的運輸,包裝時需將拆卸下的零部件進行保護捆扎,并牢固固定在包裝箱中,銷售時由銷售商組裝復原。8.3.4 出廠的電動三輪車應附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保修手冊(保修單)。8.4 運輸和貯存8.4.1 在運輸電動三輪車的過程中應做到安全可靠、運輸車輛應具備有效的防雨設施。8.4.2 在運輸途中包裝箱不得傾斜,運輸標志、堆碼尺寸應符合 GB/T 191 及車輛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8.4.3 電動三輪車應貯存在通風、干燥、清潔、防
17、雨、防曬的庫房內。不與易燃品、化學腐蝕品等有害物品同庫存放。56 Q/SJY 112011附錄 A(規(guī)范性附錄) 整車結構、主要性能及尺寸、參數(shù)指標車型、結構、性能、質量、參數(shù)指標整車參數(shù)項目 車廂尺寸1.2米1.3米1.4米1.5米1.6米外形尺寸(mm)25509501250265010001250275011001250285011001250295011501250軸距(mm)17001770184018401850輪距(mm)720770860860880整車整備質量(kg)160170200200220最大裝載質量(kg)150150250250300總質量(kg)31032045
18、0450520最高車速(km/h)2020202020爬坡能力()1010101010制動距離(S/m)44444蓄電池型號48V20Ah48V20Ah48V30Ah48V30Ah48V30Ah電機額定電壓(V)4848484848額定功率(kW)0.50.50.650.650.65方向把操縱型式方向把方向把方向把方向把方向把制動器型式(前/后)手制動/腳制動手制動/腳制動手制動/腳制動手制動/腳制動手制動/腳制動輪胎規(guī)格(前/后)3.00-10/3.00-123.00-10/3.00-123.00-10/3.00-123.00-10/3.00-123.00-10/3.00-12減震器型式(前/后)液壓阻尼式/彈簧阻力式液壓阻尼式/彈簧阻力式液壓阻尼式/彈簧阻力式液壓阻尼式/彈簧阻力式液壓阻尼式/彈簧阻力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