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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閱讀教材P8-12,思考:自主學習1、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權利?2、公民行使權利必須遵循哪些原則(公民怎樣正確行使權利)?3、辨析:法律賦予我享有權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自 主 學 習閱讀課本第8頁的內(nèi)容,回答下列問題: 1、上述材料中涉及到主人公的哪些權利?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體現(xiàn)他有 權父母的撫育,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在清新美麗的環(huán)境中成長,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按時入學,到校學習,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畫作出版,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獲得榮譽稱號,現(xiàn)了他享有 權向工商局提出建體議,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獲得勞動收入,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參加選舉,體現(xiàn)了他享有 權 2、你認為我們還享有哪些權利?姓 名被 撫 養(yǎng) 環(huán)
2、 境受 教 育著 作 出 版榮 譽 建 議獲 得 報 酬選 舉 第 三 十 五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有 言 論 、 出 版 、 集 會 、 結(jié) 社 、 游 行 、 示 威 的 自 由 。 第 三 十 六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有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 第 三 十 七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人 身 自 由 不 受 侵 犯 。 第 三 十 八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人 格 尊 嚴 不 受 侵 犯 。 禁 止 用 任 何 方 法 對 公 民 進 行 侮 辱 、 誹 謗 和 誣 告 陷 害 。第 三 十 九 條 中
3、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住 宅 不 受 侵 犯 。 禁 止 非 法 搜 查 或 者 非 法 侵 入 公 民 的 住 宅 。 第 四 十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通 信 自 由 和 通 信 秘 密受 法 律 的 保 護 。 第 四 十 二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有 勞 動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 第 四 十 三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者 有 休 息 的 權 利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憲 法 節(jié) 選 公 民 權 利 的 廣 泛 性 涉 及 的 范 圍 是 很 廣 泛 的 : 涉 及 政 治 、 經(jīng) 濟 、 文 化
4、, 涵 蓋 家 庭 、 學 校 和 社 會 的 各個 生 活 領 域 。 基 本 權 利 的 內(nèi) 容 是 很 廣 泛 的 (九 大 類 別 ):( 一 ) 平 等 權 ( 二 ) 政 治 權 利 和 自 由( 三 )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 四 ) 人 身 自 由( 五 ) 對 國 家 機 關 和 工 作 人 員 的 批 評 、 建 議 、 檢 舉 、 賠償 權 ( 六 ) 社 會 經(jīng) 濟 權 利( 七 ) 教 育 、 科 學 、 文 化 權 利 和 自 由( 八 ) 婦 女 的 權 利 , 老 人 和 兒 童 受 國 家 保 護( 九 ) 華 僑 、 歸 僑 和 僑 眷 的 合 法 權
5、利 受 法 律 保 護憲 法 是 公 民 基 本 權 利 的 確 認 書 和 保 障 書 1、在重慶打工的河南籍農(nóng)民工黑新雯成為我國首次選出的三位農(nóng)民工人大代表之一,使得2987名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這說明我國非常重視保障農(nóng)民工的( ) A生命健康權 B人身自由權 C榮譽權 D政治權利2、小 寒 的 父 母 嫌 她 是 個 女 孩 , 出 生 后 不 久 就 將 她 遺 棄街 頭 。 一 位 好 心 的 老 奶 奶 把 她 抱 回 家 撫 養(yǎng) , 生 活 很清 苦 。 小 寒 6歲 時 , 因 沒 有 正 式 戶 口 不 能 就 近 報 名 入學 。 小 寒 理 應 享 有
6、卻 未 能 實 現(xiàn) 的 權 利 是 ( )A平 等 權 B受 撫 養(yǎng) 權 C人 身 自 由 權D受 教 育 權 E政 治 權 利 和 自 由3、 從 縱 向 看 , 權 利 伴 隨 我 國 公 民 一 生 ; 從 橫 向 看 , 在社 會 生 活 的 各 個 領 域 , 我 國 公 民 都 享 有 權 利 和 自 由 ,這 表 明 我 國 公 民 的 權 利 具 有 ( )A平 等 性 B真 實 性 C廣 泛 性 D對 等 性D ABD C 公 民 享 有 廣 泛 的 權 利 , 就 可 以隨 意 的 行 使 權 利 嗎 ?英 國 有 一 個 海 德 公 園 , 被 人 稱 為 最 自 由 的
7、 地 方 , 在那 里 什 么 話 都 可 以 說 , 但 還 是 有 條 規(guī) 定 : 侮 辱 英 國女 皇 和 暴 力 革 命 的 話 不 能 說 。美 國 號 稱 世 界 上 最 自 由 的 國 度 , 新 聞 媒 介 神 通 廣 大 ,什 么 人 的 隱 私 都 敢 揭 。 美 國 前 總 統(tǒng) 克 林 頓 就 曾 因 生活 不 檢 點 而 被 媒 體 頻 繁 爆 光 , 可 是 , 能 不 能 劫 持“ 空 軍 一 號 ” , 威 脅 總 統(tǒng) 的 人 身 安 全 呢 ? 師 生 互 動 閱 讀 課 本 第 9頁 馮 某 養(yǎng) 狗 的 材 料 , 回 答 下 列 問題 : 1、 在 都 市
8、生 活 的 馮 某 有 養(yǎng) 狗 的 權 利 嗎 ? 2、 馮 某 不 文 明 養(yǎng) 狗 侵 犯 了 鄰 居 和 其 他 居 民 的哪 些 權 利 ? 3、 你 認 為 文 明 養(yǎng) 狗 應 注 意 什 么 ? 結(jié) 論 1: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要 尊 重 他 人 權 利 。公 民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 每 個 公 民 都 有 同 樣 的權 利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 要 尊 重 他 人 的 權 利 , 承 擔 對他 人 的 義 務 , 這 樣 才 能 更 好 地 享 有 自 己 的 權 利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 不 得 損 害 他 人 的
9、 權 利 , 對 他人 權 利 的 侵 害 就 是 對 自 身 權 利 的 侵 害 。 所 以 , 我 們 應 該 在 不 損 害 他 人 合 法 權 利 的 前 提 下 ,行 使 自 己 的 權 利 , 滿 足 自 己 的 需 要 。 2008年 5月 14日 19時 45分 , 太 原 市 公 安 局 網(wǎng) 監(jiān) 支 隊 的干 警 發(fā) 現(xiàn) , 太 原 市 有 網(wǎng) 民 在 百 度 貼 吧 中 發(fā) 帖 稱 :李 四 光 預 言 的 四 大 地 震 帶 只 剩 太 原 了 , 絕 對 不 是 無端 生 有 , 網(wǎng) 民 可 以 在 百 度 中 搜 索 一 下 。5月 15日 零 時 , 太 原 市 公
10、 安 局 網(wǎng) 監(jiān) 支 隊 的 干 警 又 發(fā) 現(xiàn)有 太 原 市 網(wǎng) 民 發(fā) 帖 稱 : 最 新 消 息 , 山 西 、 陜 西 交 界處 , 老 鼠 異 常 , 此 消 息 絕 對 可 靠 , 我 愿 意 負 責 。 這 些 帖 子 在 網(wǎng) 上 迅 速 傳 播 , 導 致 陜 西 、 山 西 一 帶 人心 惶 惶 , 造 成 了 極 其 惡 劣 的 影 響 。 發(fā) 現(xiàn) 此 情 況 后 , 公 安 機 關 網(wǎng) 警 部 門 立 即 對 這 兩 條 線索 展 開 調(diào) 查 , 17日 凌 晨 在 太 原 市 將 發(fā) 帖 人 李 某 抓 獲 。 請 評 價 李 某 的 所 作 所 為 。 這 對 我 們
11、 行 使 權 利 有 何 啟 示 ? 結(jié) 論 2: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 不 得 損害 國 家 的 、 社 會 的 、 集 體 的 利 益 。 在 我 國 , 國 家 、 社 會 、 集 體 的 利 益 與 公 民 個 人 的 利 益 在根 本 上 是 一 致 的 ; 只 有 國 家 、 集 體 的 利 益 得 到 維 護 和 發(fā) 展 , 公 民 個 人 的 自由 和 權 利 才 能 得 到 切 實 保 障 和 充 分 實 現(xiàn) 。 所 以 , 公 民 在 行 使 自 由 和 權 利 時 , 要 維 護 國 家 、 社 會 和 集體 的 利 益 。 否 則 , 要 受 到 法 律
12、的 追 究 。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在 行 使 自 由 和 權 利 的 時 候 , 不 得 損害 國 家 的 、 社 會 的 、 集 體 的 利 益 和 其 他 公 民 的 合 法 的 自 由和 權 利 。 ” 憲 法 第 51條 2004年 月 日 , 劉 某 通 過 電 子 郵 箱 收 到 原 公 司的 同 事 轉(zhuǎn) 發(fā) 給 她 的 人 不 自 愛 , 必 自 取 其 辱 的 文章 , 后 查 明 該 文 原 件 的 發(fā) 件 人 為 原 公 司 經(jīng) 理 , 主 題為 致 公 司 全 體 同 事 的 公 開 信 , 發(fā) 送 對 象 為 全 體員 工 。 經(jīng) 理 在 信 中
13、采 取 直 接 點 名 的 方 式 , 描 述 劉 某“ 人 不 自 愛 必 自 取 其 辱 一 個 心 智 不 健 全 的人 , 其 行 為 表 現(xiàn) 多 么 渺 小 可 憐 ”等 等 。 劉 某 將 公 司 經(jīng) 理 告 上 法 院 , 法 院 終 審 判 決 經(jīng) 理 陳 某賠 償 原 告 精 神 撫 慰 金 萬 元 , 并 在 該 公 司 的 內(nèi) 部 網(wǎng)絡 上 公 開 賠 禮 道 歉 , 消 除 給 劉 某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響 。 你 如 何 評 價 陳 某 的 行 為 ? 這 對 我 們 行 使 權 利 有 何 啟示 ? 溫 馨 提 醒 之 三 : 要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范
14、圍 內(nèi) 行 使 權 利注 : 濫 用 言 論 自 由 是 法 律 不 允 許 的 。1、 公 民 不 得 利 用 言 論 自 由 來 侮 辱 、 誹 謗 他 人 ;2、 公 民 不 得 利 用 言 論 自 由 教 唆 、 煽 動 他 人 實 施危 害 國 家 安 全 、 破 壞 民 族 團 結(jié) 、 破 壞 社 會 公 德 、擾 亂 社 會 秩 序 的 行 為 。第 三 十 八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人 格 尊 嚴 不 受 侵 犯 。禁 止 用 任 何 方 法 對 公 民 進 行 侮 辱 、 誹 謗 和 誣 告 陷 害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憲 法 2008年 奧
15、 運 火 炬 在 法 國 傳 遞 受 阻 的 消 息傳 來 , 由 于 家 樂 福 涉 嫌 支 持 破 壞 火 炬 傳遞 , 國 內(nèi) 出 現(xiàn) 抵 抗 家 樂 福 運 動 。 許 多 公民 為 了 發(fā) 泄 自 己 的 憤 怒 和 不 滿 , 未 經(jīng) 允許 走 上 街 頭 進 行 游 行 示 威 , 甚 至 圍 攻 家樂 福 , 破 壞 各 種 設 施 , 搶 砸 物 品 你 如 何 評 價 這 些 人 的 行 為 。 他 們 的 行 為對 我 們 行 使 權 利 有 何 啟 示 ? 溫 馨 提 醒 之 四 :要 以 合 法 的 方 式 行 使 權 利 。 第 七 條 舉 行 集 會 、 游 行
16、、 示 威 , 必 須 依 照 本 法 規(guī) 定 向 主 管 機 關 提 出 申 請 并 獲得 許 可 。 第 八 條 舉 行 集 會 、 游 行 、 示 威 , 必 須 有 負 責 人 。 申 請 書 中 應 當 載 明 集 會 、 游 行 、 示 威 的 目 的 、 方 式 、 標 語 、 口 號 、 人 數(shù) 、 車輛 數(shù) 、 使 用 音 響 設 備 的 種 類 與 數(shù) 量 、 起 止 時 間 、 地 點 ( 包 括 集 合 地 和 解 散地 ) 、 路 線 和 負 責 人 的 姓 名 、 職 業(yè) 、 住 址 。 第 十 二 條 申 請 舉 行 的 集 會 、 游 行 、 示 威 , 有 下
17、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不 予 許 可 : ( 一 ) 反 對 憲 法 所 確 定 的 基 本 原 則 的 ; ( 二 ) 危 害 國 家 統(tǒng) 一 、 主 權 和 領 土 完 整 的 ; ( 三 ) 煽 動 民 族 分 裂 的 ; ( 四 ) 有 充 分 根 據(jù) 認 定 申 請 舉 行 的 集 會 、 游 行 、 示 威 將 直 接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或者 嚴 重 破 壞 社 會 秩 序 的 。 第 十 五 條 公 民 不 得 在 其 居 住 地 以 外 的 城 市 發(fā) 動 、 組 織 、 參 加 當 地 公 民 的 集 會 、游 行 、 示 威 。 第 二 十 三 條 在 下 列
18、 場 所 周 邊 距 離 十 米 至 三 百 米 內(nèi) , 不 得 舉 行 集 會 、 游 行 、 示威 , 經(jīng) 國 務 院 或 者 省 、 自 治 區(qū) 、 直 轄 市 的 人 民 政 府 批 準 的 除 外 : ( 一 )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 國 務 院 、 中 央 軍 事 委 員 會 、 最 高 人 民 法院 、 最 高 人 民 檢 察 院 的 所 在 地 ; ( 二 ) 國 賓 下 榻 處 ; ( 三 ) 重 要 軍 事 設 施 ; ( 四 ) 航 空 港 、 火 車 站 和 港 口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集 會 游 行 示 威 法 如 何 正
19、 確 行 使 權 利 : 1、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要 尊 重 他 人的 權 利 ; 2、 公 民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 不 得 損 害國 家 、 社 會 、 集 體 的 利 益 ; 3、 要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范 圍 內(nèi) 行 使 權利 ; 4、 要 以 合 法 的 方 式 行 使 權 利 我們享有廣泛的權利 公 民 權 利的 廣 泛 性正 確 行使 權 利 公 民 的 基 本 權 利憲 法 是 公 民 基 本 權 利的 確 認 書 和 保 障 書尊 重 他 人 的 權 利 ;不 得 損 害 國 家 、 社 會 、 集 體 的 利 益 ;要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范
20、圍 內(nèi) 行 使 權 利 ;要 以 合 法 的 方 式 行 使 權 利 請 你 簡 答 :材 料 一 : 小 周 創(chuàng) 作 的 小 說 出 版 后 獲 稿 酬 3600元 , 當 出 版 社 要 為 他代 繳 個 人 所 得 稅 時 , 他 說 : “ 支 配 稿 酬 是 我 的 權 利 , 我 不 想 繳稅 。 ”材 料 二 : 小 芳 與 小 玉 有 矛 盾 , 便 造 謠 說 小 玉 正 在 談 戀 愛 。 小 玉 找她 理 論 , 她 說 : “ 那 是 我 的 言 論 自 由 , 你 管 得 著 嗎 ? ”材 料 三 : 小 明 因 拒 絕 給 社 會 青 年 王 某 ” 保 護 費 “
21、 而 遭 毆 打 , 便 找人 。把 王 某 打 成 重 傷 。 小 明 認 為 這 是 維 護 自 己 的 人 身 權 利 。材 料 四 : 小 胡 非 常 喜 歡 聽 音 樂 , 常 常 深 夜 了 還 把 音 響 開 到 最 大 聲 ,鄰 居 紛 紛 向 他 提 意 見 。 小 胡 認 為 在 家 里 聽 音 樂 是 自 己 的 權 利 , 鄰居 無 權 干 涉 。上 述 案 例 中 的 主 人 公 是 否 正 確 行 使 了 自 己 的 權 利 ? 請 分 別 做 簡 要分 析 。 請 你 辨 析 : 憲 法 賦 予 我 國 公 民 廣 泛 、 真 實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因 此 , 我 們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的 行 使 自 己 的 自 由和 權 利 。 ( 1) 憲 法 賦 予 我 國 公 民 廣 泛 、 真 實 的 自 由 和權 利 , 但 我 們 必 須 正 確 行 使 權 利 。 ( 2) 在 行 使 權 利 的 過 程 中 需 要 注 意 : 尊 重 他人 的 權 利 ; 不 得 損 害 國 家 、 社 會 、 集 體 的 利益 ; 要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范 圍 內(nèi) 行 使 權 利 ; 要 以合 法 的 方 式 行 使 權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