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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應商業(yè)績考核管理辦法
( 試 行 )
受控狀態(tài):
受控號:
持有者:
發(fā)放日期: 2004年1月14日
編制/日期: 郭 元 鮑思語 2004.01.05
審核/日期: 高 立 新 查 精 學 2004.01.05
批準/日期: 李立忠 2004.01.07 周必仁 2004.
2、01.12
1、 目的
對供應商進行動態(tài)管理,為質量提升、供貨穩(wěn)定、新產品開發(fā)迅速、充分和配套體系優(yōu)化提供基礎和依據,特制訂本辦法。
2、 范圍
適用于所有已在進行產品開發(fā)和批量供貨的非進口零部件供應商。
3、定義和術語
3.1有條件供貨:即暫時供貨,視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風險大小,有條件供貨的零部件價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個月內、周期長的在3個月內未完成整改的,供貨價格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下浮10% 。
3.2客戶意識培訓班:當單項扣分或一定時期內累積扣分達到一定值時,由采購部組織供應商主管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及工程師參加培訓會議,重點學習奇瑞公司的各種系統要求,
3、討論如何避免后果的進一步惡化,針對問題和風險認真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落實整改。
3.3 暫停采購與配送:在零部件質量問題原因未查明前、及單項或一定時期內累積扣分超過一定值時,對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臨時停止采購和上線使用的行為。至問題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實時,可取消暫停的狀態(tài)。
3.4 零部件停用:當零部件發(fā)生重大、嚴重批量性質量問題或一定時期內累積扣分超過一定值時,對供應商相應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購和使用。零部件停用3~6個月后,才可以考慮恢復供貨,恢復供貨的程序見奇瑞公司《汽車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購協議》中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
3.5 一般性質量問題:未出現影響產品的關鍵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
4、久性項目,僅在外觀或非關鍵尺寸上有明顯瑕疵的質量問題。
3.6 重大質量問題:影響到產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質量問題,或嚴重影響顧客滿意的外觀缺陷。
4、 職責
4.1 由采購部、質保部、汽研院分別對供應商從供貨、物流、服務、備件、質量、產品開發(fā)等各方面進行扣分并按月匯總,上傳至SCM系統;
4.2 采購部負責對扣分的匯總和公布,歸口管理供應商業(yè)績考核記錄的存檔和維護;
4.3 采購部負責供應商處置的執(zhí)行,處置方案由三部門共同提出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4 質保部、汽研院對業(yè)績評價情況進行查詢、核對,對執(zhí)行情況和效果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改進要求。
5.考核程序
5.1
5、處罰類別
l 賠償和補償
l 參加客戶意識培訓班學習
l 暫停采購及配送
l 新產品開發(fā)限制
l 供應商降級
l 削減供貨份額
l 零部件停用
l 取消配套資格
5.2 扣分項目及細則詳見附表1。
5.3 罰 則
5.3.1 供應商要對由其造成的奇瑞經濟和品牌損失進行賠償和補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l 停線損失
l 返工人工費及連帶損失
l 售后索賠及連帶損失
l 因延遲到貨或到貨不合格而采購其他替代零部件給奇瑞公司造成的額外支付,如價格差額、運輸費用等
l 其他損失補償
具體賠償和補償辦法參照奇瑞公司《汽車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購協議》執(zhí)行。
5
6、.3.2 單項扣分處罰
出現單項扣分超過10分時,應按以下條款規(guī)定對供應商進行處罰:
l 出現10分項時,將暫停采購和配送;1季度內連續(xù)出現3次同樣的10分項時將對部分件進行停用和對供應商進行降級
l 出現20分項時,將停止供應商正在進行的新產品開發(fā)項目;1年內同樣的20分項出現3次時取消其新產品布點的資格,并降低供應商級別
l 出現30分項時,將減少供應商部分零部件供貨份額;1年內同樣的30分項出現2次時,將停用相關零部件,在問題整改落實前不作為新產品布點對象,并降低供應商一個等級
l 出現40分項時,將停用相關零部件,并對供應商降級;1年內出現2次40分項時將取消其新產品布點資格
7、,并再降級一次,直至最低級;1年內出現3次則取消配套資格
l 出現50分項時,供應商將不作為新產品擬布點的對象并降級;50分項1年內出現2次時,取消配套資格
l 當60分項出現時,供應商配套資格將被取消
5.3.3 累積扣分處罰
l 單月累積扣分超過20分及出現5.3.2、5.3.3條款各情形的供應商均要派主要人員參加奇瑞公司組織的客戶意識培訓班
l 單月累積扣分超過30分時,將對部分零部件進行暫停采購和配送
l 季度累積扣分達60分或年度累積扣分達150分時,降低部分零部件供貨份額
l 季度累積扣分達到100分或年度累積扣分達200,停用相關零部件;降低供應商級別,每增加4
8、0分降一級,直至最低級
l 年度累積扣分超過200分時,供應商不作為新產品擬布點對象
l 半年累積扣分超過150分或年度累積扣分超過250分時,取消配套資格
5.3.4對于達到暫停供貨、降低份額、停用、取消配套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由于實際情況而暫時無法實施相應處罰,如獨家供貨或另一家能力嚴重不足時,可轉為有條件供貨。
5.4 關于新供應商選擇和新產品布點的條件、供應商級別的動態(tài)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見奇瑞公司《汽車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購協議》。
6.相關文件
奇瑞公司《汽車零部件材料供應商配套采購協議》
包裝認可協議
汽車零部件儲運合同
配套、試制協議
技術協議
陽光協議
9、
采購合同
產品讓步管理辦法 FX.05.505/01 D/0
供應商選擇、開發(fā)和監(jiān)控過程 CX.05.604 D/1
生產件批準程序 CX.05.402 D/0
7.記錄
供應商業(yè)績考核及處罰記錄 BG .05.604/02 -01
附表1: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1
單項扣1
10、0分項目
1.1
擅自更改產品非主要特性
-10
質保部、汽研院
2
單項扣20分項目
2.1
新產品送樣連續(xù)3次以上不合格(對同一產品而言)
-20
汽研院
2.2
發(fā)現供應商開發(fā)手段、軟件接口等不能滿足現進行的新產品開發(fā)要求,也不能在約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20
汽研院
3
單項扣30分項目
3.1
供應商不具備必要的質量控制手段,或手段無效,也未在約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30
質保部
3.2
半成品、成品和物流管理混亂且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30
質保部
采購部
3.3
關鍵工序失控、Cp
11、k值未達到要求(一般件:1.33,關鍵、重要件1.67)且未能在3個月內整改到位
-30
質保部
3.4
發(fā)生重大質量問題,且產生的原因已在24小時內得到控制
-30
質保部
4
單項扣40分項目
4.1
發(fā)生重大質量問題,且產生的原因未在24 小時內得以控制
-40
質保部
5
單項扣50分項目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5.1
新產品開發(fā)試驗重要項目漏項或弄虛作假
-50
汽研院、質保部
5.2
非法轉讓奇瑞圖紙技術資料
-50
12、
汽研院
5.3
已供貨供應商質量體系或過程能力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高到指定的水平
-50
質保部
6
單項扣60分項目
6.1
擅自變更生產場地/關鍵工裝設備/主要原材料/主要二級供應商/主要產品特性或尺寸
-60
采購部、質保部
汽研院
6.2
組織機構發(fā)生重大調整/企業(yè)名稱、性質發(fā)生重大變更而未通知奇瑞供應商管理部門
-60
采購部、質保部
汽研院
6.3
未經正常程序,借殼進入奇瑞公司
-60
采購部、質保部
6.4
向奇瑞公司有關人員行賄,間接導致重大質量事故
-60
采購部、質保部
汽研院
6.5
13、未經同意擅自將奇瑞公司零部件提供給第三方銷售和贏利
-60
采購部
7.
其他非否決性扣分項
7.1
必要的計劃、圖紙、技術標準、報告等未按要求提供,每延遲一天
-0.5
汽研院、質保部
7.2
產品開發(fā)中的技術支持和技術交流不主動、不充分,每次
-2
汽研院
7.3
新產品開發(fā)送樣,每延遲1天
-0.5
汽研院
7.4
產品開發(fā)送樣不合格,每次
-1
汽研院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7.5
產品開發(fā)成本控制差,每次
-1~-5
汽研
14、院
7.6
產品開發(fā)試制使用的原材料、模具開發(fā)商、委托試驗的受委托方均應經奇瑞公司確認,否則每次
-3
汽研院
7.7
產品開發(fā)其他項目未達到協議要求,影響總體開發(fā)計劃完成的,每延遲一天
-1
汽研院
7.8
產品優(yōu)化配合不主動或敷衍
-5
汽研院
7.9
產品優(yōu)化方案提交,每延遲一周
-1
汽研院
7.10
產品優(yōu)化方案實施,每延遲一周
-1
汽研院
7.11
質量問題未按紀要要求整改到位,每延遲一天
-0.5
質保部
7.12
出現質量問題時,供應商不積極配合分析,并及時反饋結果的,每次
-5
質保部
7.13
進貨
15、檢驗不合格,每拒收一批
-5
質保部
7.14
進貨檢驗不合格,每讓步一批
-2
質保部
7.15
提供的自檢報告作假,每次
-2
質保部
7.16
外協件發(fā)生批量的一般性質量問題
-5
質保部
7.17
自檢報告、供貨清單填寫不規(guī)范(未按奇瑞公司要求),每次
-0.5
質保部、采購部
7.18
因外協件質量問題導致的退件PPM在TOP 10以內,每種件
關鍵件\重要件功能性問題
其他問題
-3
-1
16、
質保部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7.19
退件PPM遠超過目標值(不在TOP10以內,關鍵件、重要件功能性問題超過1000PPM,其他問題超過5000PPM),每種件
關鍵件/重要件功能性問題
其 他 問 題
-1
-0.5
質保部
7.20
供應商問題導致生產線停線,每分鐘
-0.5
質保部、采購部
7.21
AUDIT出現B
17、級以上質量缺陷時,每次每項缺陷
-1
質保部
7.22
批量供貨中性能或型式試驗報告未按時提供,每種件每次
-2
質保部
7.23
批量供貨中性能或型式試驗報告作假,每種件每次
-5
質保部
7.24
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導致與主機廠溝通渠道不暢
-5
采購部、質保部、汽研院
7.25
對售后服務配合不積極(如宣傳、索賠鑒定),每次
-3
采購部
質保部
7.26
沒有按計劃/定單時間、數量到貨,但未造成停線的,每次
-1
采購部
7.27
未按照標準高度碼放、包裝或器具不能滿足配送要求的,每次
-0.5
采購部
7.28
未
18、按協議或產品特性要求進行有效防護的,如防潮、防震、防塵防腐蝕等,每次
-2
采購部
7.29
沒有按照秩序等待卸貨的,每次
-0.5
采購部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7.30
零部件包裝標識不正確/不完整/不便于追溯或不符合協議規(guī)定的,每次
-1
采購部
7.31
非免檢產品貼免檢標識的,每次
-5
采購部、質保部
7.32
未經許可,擅自更改包裝的尺寸規(guī)格、數量,每次
-2
采購部
7.33
裝箱數量不統一(零頭箱除外),每次
-1
采購部
19、
7.34
物流器具不能按要求及時返回,超出定置的限量時,每天
-0.5
采購部
7.35
供貨時器具未清理干凈/器具未維護,每個
-0.5
采購部
7.36
沒有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不合格件的處理,每延遲一天
-0.5
采購部
7.37
非直接從貨款中扣除的方式支付倉儲費的,每延遲一天支付
-0.5
采購部
7.38
正常供貨三個月后仍未與奇瑞簽定倉儲合同的,每推遲10天
-2
采購部
7.39
五天內沒有確認訂單,每推遲一天
-0.5
采購部
7.40
發(fā)票不按規(guī)定開出的,每次
-1
采購部
7.41
小批量試裝時,
20、售后備件沒有準備好,每延遲一天
-0.5
采購部
7.42
生產停用件,在沒有可替代件的前提下,供應商必須保障10年內的備件供應,在計劃準確的前提下斷貨的,每天
-1
采購部
7.43
與指定聯系人10分鐘以上聯系不上,每次
-1
采購部、質保部
7.44
相關人員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奇瑞公司,且無合理解釋的,每次
-5
采購部、質保部、汽研院
項 號
扣 分 細 則
扣分值
考 核 部 門
7.45
服務人員不勝任,又不能在約定時間內置換到位的
-5
采購部、質保部
7.46
服務人員不遵守奇
21、瑞公司各項管理規(guī)定的,視嚴重程度,每次
-1~
-5
采購部
質保部
7.47
把退回的不合格品擅自重新返回奇瑞公司作為生產或備件,一經發(fā)現,每次
-5
采購部、質保部
7.48
提供價格信息不實,也不能提供可信的詳細資料或說明,每例
-2
采購部
7.49
供應商必要的企業(yè)、產品、質量、供貨等信息未按要求傳遞至奇瑞SCM系統,每次
-1
采購部、質保部
汽研院
7.50
SCM系統信息未得到及時更新的,每次
-0.5
采購部、質保部
汽研院
7.51
違反陽光協議規(guī)定,每次
-5
采購部、質保部、汽研院
22、
附表二:處罰情形一覽表
處罰類別
處 罰 情 形
賠償和補償
l 凡給奇瑞公司造成的經濟和品牌損失的問題和行為
參加客戶意識培訓班
l 月累積扣分超過20分
l 受到以下除取消配套資格外的處罰時
暫停采購和配送
l 出現10分項
l 單月累積扣分超過30分
削減供貨份額
l 出現30分項
l 季度累積扣分超過60分
l 年度累積扣分達150分
停止正在進行的產品開發(fā)
l 出現20分項
零部件停用
l 1季度內出現3次同樣的10分項
l 1年內同樣的30分項出現2次
l 出現
23、40分項
l 季度累積扣分達100分
l 年度累積扣分達到200分
供應商降級
l 1季度內出現3次同樣的10分項
l 1年內同樣的20分項出現3次
l 1年內同樣的30分項出現2次
l 出現40分項
l 季度累積扣分達100分
l 年度累積扣分達到200分
取消新產品布點資格
l 1年內同樣的20分項出現3次
l 1年內同樣的30分項出現2次
l 1年內出現2次40分項
l 出現50分項
l 年度累積扣分超過200分
取消配套資格
l 1年內出現3次40分項
l 50分項1年內出現2次
l 出現60分項
l 年度累積扣分超過250分
有條件供貨
對于達到暫停供貨、降低份額、停用、取消配套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由于實際情況而暫時無法實施相應處罰,如獨家供貨或另一家能力嚴重不足時,可轉為有條件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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