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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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摘要 在日常生活和學習過程中 須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 具 有 隨機作業(yè)成績實施百分制記分 每門課程有四套作業(yè) 下載地址 主頁 下載專區(qū) 學習中心報學院學生部審批 關鍵詞 過程 隨機 下載 類別 專題技術 來源 牛檔搜索 Niudown COM 本文系 牛檔搜索 Niudown COM 根據用戶的指令自 動搜索的結果 文中內涉及到的資料均來自互聯網 用于 學習交流經驗 作品其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 不代表 牛檔 搜索 Niudown COM 贊成本文的內容或立場 牛檔搜索 Niudown COM 不對其付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學生手冊 試行 目 錄 簡介 北京語言大學簡介 P04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簡介 P05 德才兼?zhèn)?全面發(fā)展 P06 網院管理體系介紹 P07 教學教務管理篇 第一章 學生行為準則 P08 P10 第二章 入學 P11 第三章 學生繳費辦法 P12 P13 第四章 學生學習過程考核辦法 P14 P15 第五章 教學模式 教學計劃 學制 學習期限 P16 第六章 學籍管理規(guī)定 P17 P22 第七章 非學歷教育學生管理辦法 P23 P25 第八章 課程管理辦法 P26 P29 第九章 課程考試管理辦法 P30 P36 第十章 本科畢業(yè)論文管理辦法 P37 P41 第十一章 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暫行辦法 P42 P43 第十二章 學生獎懲及學生活動 P44 P46 第十三章 畢業(yè)及電子注冊 P47 附件 1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對北京科技大學等 21 所高校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工作的批復 關于 學生手冊 的說明 為使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盡快了解網絡教育相關政策 規(guī)范網 絡教育學生管理及教學管理 特制定本手冊 為了使其更具有科學性 實用性 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 不斷修訂完善 學生手冊 更新后的 學生手冊 將及 時公布在北語網院網站 的 學習支持 欄目內 請注 意查看網上通知 學院也將采用書面或 e mail 等方式及時通知 本手冊最新修訂于 2007 年 07 月 適用于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0709 批次學生 0709 批次及以后的學生 以本 學生手冊 中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為準 學生一旦進入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習 則視同接受本手冊中的所 有內容 北語網院對本 學生手冊 中的所有內容具有最終解釋權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2007 年 07 月 北京語言大學簡介 北京語言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高等院校 學校創(chuàng)辦于 1962 年 原名北京語言學院 1996 年 6 月更名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2002 年 7 月校名簡化為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座落在高等學府林立 科研院所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區(qū) 是我國唯一一所 以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和中華文化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國際型大學 同時承擔著對中國學 生進行外語 漢語言文學 計算機科學 信息科學和金融學 會計學等專業(yè)教育以及對外 漢語教學師資培養(yǎng) 培訓 出國留學預備人員出國前的外語培訓工作 素有 小聯合國 美 譽的北語 每年都有來自 100 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近萬名外國留學生和 4000 多名中國學生在 這里學習 北京語言大學師資力量雄厚 在 800 多名教師中有教授 副教授近 300 名 另外 學 校還聘請了一批國內外知名學者為兼職教授 同時還聘請 30 多名外國專家在校任教 學?,F設有漢語學院 漢語進修學院 漢語速成學院 外國語學院 人文學院 漢語 教師進修學院 繼續(xù)教育網絡教育學院 信息科學學院 國際商學院 出國留學預備人員 培訓部等教學單位 漢語學院 漢語進修學院 漢語速成學院面向世界各國招收外國留學 生 外國語學院 人文學院 信息科學學院 國際商學院 繼續(xù)教育網絡教育學院招收中 國學生 學校還設有對外漢語研究中心 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 語言研究所 語言 信息處理研究所 數理語言研究所 漢語水平考試 HSK 中心 比較文學研究所 中華 文化研究所 漢學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及圖書館 出版社 雜志社等教學輔助單位 碩士學位點有 漢語言文字學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課程與教學論 專門史 中國 古代文學 中國現當代文學 英語語言文學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比較文學與世界 文學 國際政治 英國語言文學等 博士學位點有 古典文學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等 9 個博士點 北京語言大學為有志青年提供了良好的成材條件 優(yōu)美的校園環(huán)境 濃厚的文化氛圍 得天獨厚的語言環(huán)境 一流的教學設施 富有特色的教學體系 此外 豐富多樣的教學方 式和助學服務都有利于學生立志成材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簡介 2000 年 7 月 14 日 教高廳 2000 9 號文件批準同意我校為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 2000 年 12 月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正式成立 為了推廣漢語言文化 北京語言大 學于 2001 年推出了網上漢語課程 成為國內第一家向外國留學生提供網上漢語課程的學校 2002 年 5 月北語正式推出中國成人英語專升本遠程學歷教育 以新穎的網絡多媒體遠 程教學方式為求學者提供良好的教學服務 方便快捷的雙向交流 師生交流 學生間交流 為學生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語言氛圍和學習環(huán)境 2004 年同時推出對外漢語專業(yè) 漢語言專業(yè) 英語專業(yè) 金融學專業(yè)網絡課程 自 2004 年起 遠程教育學生實行完全學分制管理 學生 可自主掌握學習內容和時限 同時為了保證學院遠程教育平臺的穩(wěn)定運行 北語網絡教育 學院在硬件與網絡接入方面做了較大的投入 不僅購置了 5 臺服務器 2 臺攝像機和 7 臺 投影儀 而且直播教室也正在建設中 同時還在計劃實施光纖專線接入 用于國內遠程教 育 使所有學生都能暢捷地通過網絡教育這個沒有 圍墻 的教育形式享受到北語優(yōu)秀的教 育資源 為了保證在不同學習條件的學生都能順利地學習各種知識 北語網院 采取了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 不僅通過教育平臺向學生提供視頻直 播 課件點播 交互式遠程實時和非實時答疑 E mail BBS 等學習方式 同時提供光盤 學習方式 為提高學習效率還配發(fā)了紙版本教材 學習中心在遠程教育學生中實行完全學分制 學生可自主掌握學習內容和學習時間 各地學習中心在依托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的強大網絡技術和教學力量支持下積極發(fā) 展自身建設 各地中心還將建設數字化圖書館供學生學習之用 并可通過與總部的網絡專線 連接使用北語圖書館的部分資源 可同時容納學生在線享受北語的現代遠程教育 遠程教育順應了全球網絡經濟迅速發(fā)展的潮流 是對傳統(tǒng)教學方式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 它 符合當今終身教育和素質教育的理念 在這世紀性的機遇面前 北語網院學習中心有信心 和決心通過自己腳踏實地而又銳意進取的努力 以現有網絡教育為基礎 不斷拓展辦學內 容 大力發(fā)展學歷教育 非學歷教育以及中外學生遠程教育 在 21 世紀終身教育 大眾教 育的遠程教育學習進程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德才兼?zhèn)?全面發(fā)展 寄語新同學 親愛的同學們 歡迎你們來到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習 從今天起 你們將成為我們這個大家 庭中的一員 海闊憑魚躍 天高任鳥飛 同學們懷著各自的理想從四面八方來到這所具有國際特 色的大學深造 我將和北語網院的全體教職員工一道 用一顆最誠摯的心努力為你們服務 我們將秉承北語網院 以育人為本 以學生為主體 的一貫原則 努力搞好網絡課堂教學 保證教學質量 組織各類有益活動 完善各項服務措施 使就讀于北語網院的每一名學生 都能成為德才兼?zhèn)涞娜瞬?恬靜而幽雅的北語校園 將成為你們度過大學生涯的樂園 溫馨而靜謐的網絡教育學 院 將是你們理想的學習場所 相信你們會在這片沃土上 勤奮學習 勇于創(chuàng)新 在提高 自己知識儲備的同時 能發(fā)展自己各方面的綜合素質 并最終成為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 成為國家棟梁之材 世界上最快樂的事 莫過于為理想而奮斗 愿你們能在北語網院度過快樂的每一天 預祝你們學有所成 并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北京語言大學 繼續(xù)教育網絡教育學院 2007 年 07 月 北語網院管理體系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北京語言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 教高廳 2000 9 號 面向全 國開展現代遠程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為培養(yǎng)面向社會的應用型人才 根據教育主管部 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我校實際特色 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定位 主要面向在職人員的繼續(xù)教育 含學歷教育 課程進修以及非學歷培訓等 第三條 管理體制 學校于 2000 年 12 月成立網絡教育學院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依托設在全國各 地的學習中心 負責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的實施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習中心 是指經學校授權 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現代遠程教育支持服務機構 包括 直屬學習中心及奧鵬學習中心 經教育部批準開展現代遠程教育的公共服務體系所建設的 學習中心 第五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習的學歷教育學生及非學歷教育學生 第一章 學生行為準則 凡就讀于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包括各學習中心 的學生 在日常生活和學習 過程中 須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 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擁護社 會主義制度 不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和榮譽 違背四項基本原則 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 反對破壞安定團結的行為 二 自覺遵守國家憲法 法律和各種法規(guī) 模范遵守國家公民基本道德規(guī)范 嚴格遵 守本學院及所在學習中心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努力做維護民主和法制的典范 反對無政府主 義 三 積極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 尊重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反對一切 分裂祖國和損害民族團結的行為 四 注重個人心理健康 注重個人品德修養(yǎng) 同學之間團結友愛 互相學習 互相幫 助 關心集體 反對極端個人主義 尊敬師長 關愛他人 孝敬父母 團結同學 善于合 作 五 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說話要有事實根據 辦事要從實際出發(fā) 熱愛勞動 積極參 加社會實踐 六 勤奮學習 刻苦鉆研 維護教學秩序 遵守學習紀律 自主學習 不抄襲作業(yè) 考試不作弊 七 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八 維護公共秩序 不打架斗毆 不賭博 不吸毒 不酗酒 不觀看反動淫穢書刊和 聲像制品 九 愛護公共財物 保護公共設施 愛護花草樹木 珍惜教學科研設備 損壞公物要 賠償 十 遵守外事紀律 在涉外活動中與外國留學生平等友好相處 不做有損國格 人格 的事 對外籍教師和國際友人以理相待 不卑不亢 十一 自覺維護學院的知識產權 十二 須對自己在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現代遠程教育網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學生在網上不得散發(fā)傳播反動 色情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的信息 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皆由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學院網上的系統(tǒng)記錄有可能作為學生違反法律的證據 中國學生在對外交往中應注意的若干問題 我校每年都有大量的外國留學生和專家在校學習和任教 為此 本著既堅持改革開放 又要加強管理的精神 特對中國學生提出以下注意事項 1 學生在一切涉外活動中要忠于祖國 發(fā)揚愛國主義精神 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 堅決維護民族尊嚴 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國的事 不說任何不利于祖國的話 按黨的方針政 策辦事 以中國大學生良好的道德風貌 勤奮嚴謹的學風給專家和留學生以積極的影響 為祖國爭光 2 遵守我國的法律 法令和法規(guī) 遵守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guī)定 和學校的 各項規(guī)章制度 遵守專家樓和中外學生樓的管理規(guī)定 在專家和留學生面前 應是遵守法 紀的模范 自覺維護校園秩序的穩(wěn)定 3 鼓勵中國學生與專家和留學生交朋友 多做友好工作 增進與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 堅持國家不分大小 一視同仁 反對崇洋媚外思想 反對大國沙文主義和種族岐視 對任 何外國人都不使用歧視 譏諷性等不禮貌的稱呼 4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警惕國際資本主義的和平演變 在政治問 題上 對有些人的模糊認識應耐心解釋 對對我誣蔑和挑釁的人應嚴正表明我們的立場 但不與其糾纏 做到有理 有利 有節(jié) 在生活上 要警惕腐朽生活方式對我們的腐蝕 5 在對外交往中要堅持內外有別 提高警惕 嚴守國家機密 嚴格執(zhí)行保密規(guī)定 不 泄露不對外公開的內部規(guī)定 談話 決議 疫情 書刊以及尚未公開對外的信息 不將內 部矛盾暴露在外國人面前 未經批準不得接受外國人對我內部情況的任何形式的調查 外 國人不得干預我國內部事務 我們也不要干預外國人的內部事務 6 不與外國人發(fā)生經濟或其他非正當往來 禁止與外國人兌換外幣 索取實物 票證 托購緊俏商品 禁止走私 禁止借閱黃色反動書刊 不得公開表示或暗示對方贈送禮品 不向外國人借錢物 7 未收到主辦人正式邀請不得參加外國人舉辦的活動以及專為外國人舉辦的活動 如 收到外國人寄送的各類請柬 票券或邀請應立即如實匯報 未經院級主管外事的領導批準 不得私自出席或轉讓 8 不得擅自向外國駐華使館 通訊社或其他外國人舉辦的文化宣傳活動提供場地 不 得私自接受外國記者采訪 對方一旦提出要求應立即請示匯報 9 尊重外國專家和留學生的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 但不得向外國人索要宗教宣傳品和 刊物 不與外國人的宗教組織發(fā)生聯系 10 在對外交往中要謙虛謹慎 不卑不亢 自尊自重 講究文明禮貌 注意服飾儀容 任何人不得利用對外交往的機會謀取私利 不能做有失國格人格 有損國家民族利益 有 損于中國人民道德風尚的事情 11 在涉外活動中遵守政治紀律 自覺與中央保持一致 嚴格按黨的方針政策辦事 遵守外事紀律 遵守保密紀律 遵守組織紀律 嚴格執(zhí)行請示匯報制度 如實反映情況 顧全大局 協(xié)同對外 嚴守 涉外人員守則 的各項規(guī)定 凡違反上述注意事項者 學校將參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章 入學 第一條 辦學層次及專業(yè)設置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的辦學層次主要包含高中起點專科及??破瘘c本科 含本科第 二學歷 專業(yè)由學院根據學校專業(yè)目錄及市場需求設置 第二條 入學資格 申請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高中起點學習的學生須持有普通高中 職業(yè)高中 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 技工學校 成人高中或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 ??破瘘c學習的 學生須持有經教育部批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院校頒發(fā)的普通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 高等 教育自學考試 網絡教育等高等??苹驅?埔陨蠈W歷證書 第三條 真實性與準確性 學生對提供報名所需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承擔責任 對隱瞞個人真實學習經 歷 持不合格證書 含偽造及非國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 或偽造個人身份 學歷 證明材料的學生 一經查出 均予以取消學籍處理 追回各種錄取或學習證件 所交各項 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第四條 入學測試 是學院組織的針對就讀學歷教育學生入學前的基礎水平測試 入學測試科目一般為語 文 英語和計算機基礎 以當季招生簡章為準 考試成績通過學院規(guī)定的錄取線才能錄取 符合入學條件及入學測試免考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免試入學或部分入學測試科目的免考 免 考條件在當季招生簡章中公布 第五條 繳費 1 收費標準按國家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 收費范圍包括學費等 2 學費采取學年預繳的方式收取 為了保證正常學習 學生要注意續(xù)交學費 保證 個人賬戶內有不少于預選學分的學費 第六條 錄取和注冊 通過入學測試或申請免試入學及入學資格審核通過者擇優(yōu)錄取 學院統(tǒng)一頒發(fā) 錄取 通知書 已錄取的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納費用并提交個人檔案資料后 學院將學生檔案資 料提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通過審核者將被注冊并取得正式學籍 第三章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繳費辦法 1 收費項目 收費項目包括學費等 學生一律按標準交費 不得減免 2 關于學費的繳納規(guī)定 1 學費的計算方法 學分費 學生應交的學費 本人所修課程學分之和 每學分學費標準 一般情況下 學費分兩年交清 一年一半 學費標準經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請向各地 學習中心咨詢 2 繳納時間 新生入學時預交 40 學分學費 每學年開學初繳納學分費的時間具體參見當學期院歷 公示及學院首頁 學院公告 內的交費選課通知 3 繳納方式 目前仍通過學生到當地學習中心交費即學習中心代收費模式進行 以后會逐漸過渡到 學生個人到銀行交費 方式進行 學生可在接到學院書面 錄取通知書 或 入學通知 書 后 按照 新生交費指南 中的指導的說明 到當地工商銀行辦理學費匯款 4 注意事項 為確保交費工作的準確無誤 提高工作效率 學生應嚴格按照學院及各教學服務中 心通知的交費時間及交費方式及時完成交費 以保證下學期課程的正常開通和學習 如果學生預交的學費將用完 應提前續(xù)交學費 保證個人帳戶內有不少于欲選學分 的學費 以免影響下次選課和開課 經學院批準可辦理免考的課程 學生需先繳納學費并選課 第四章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學習過程考核辦法 一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學習過程 提高網上學習積極性 保證教學 質量 根據我校網絡教育學院的教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二 管理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學習過程考核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中國學生 遠程教學部及各地學習中心負責管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的學歷教育學生及非學歷教育學生 三 學習過程考核內容 平時成績 第四條 平時成績的組成 平時成績由網上作業(yè) 網上參與兩部分組成 第五條 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比重 對于筆試 考查的課程 導課 語音 口語以及聽力類作業(yè)除外 網上作業(yè)成績占總 成績的 25 課程考試或者考查成績占卷面成績的 60 網上參與及參與學習中心助學活 動成績占 15 導課除外 四 網上作業(yè)及成績評定 第六條 關于網上作業(yè)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課程作業(yè)的布置 解答 提交 評分均需要在網上完成 第七條 作業(yè)數量及開通時間 每門課程提供四套作業(yè) 每套作業(yè)做完后可以查詢答案 全年開通 第八條 作業(yè)的題型 作業(yè)的題型一般為客觀題 個別課程題型為主觀題 第九條 作業(yè)完成 提交和公布答案 學生進入學生平臺 點擊要完成作業(yè)的課程 進入后最下方即是作業(yè) 點擊 做作業(yè) 即可 答案會在作業(yè)提交的同時予以公布 學生可以進行查詢 每次作業(yè)提交截止時間會 因課程而異 請學生以學習平臺上顯示時間為準 個別課程不公布答案 第十條 作業(yè)計分和計時 隨機作業(yè)成績實施百分制記分 每門課程有四套作業(yè) 每套作業(yè)只有 1 次機會 作業(yè)成 績按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 四次作業(yè)成績的平均分為該門課程作業(yè)的最終得分 折合計入 該課程期末總成績的作業(yè)成績 占課程總成績的 25 隨機作業(yè)計時時間由學院設定 根 據課程性質各有不同 第十一條 作業(yè)成績合成時間 隨機作業(yè)成績合成時間為課程考試結束后的當天 以學院公告的認定時間為準 這個 日期之前提交作業(yè)形成的作業(yè)成績記入本次課程考試的總成績 之后提交作業(yè)成績無效 五 網上參與的成績評定 第十五條 關于網上參與 網上參與是指學生課件瀏覽情況 參與實時答疑 網上課程輔導 課程 BBS 等網上 交流場所發(fā)表帖子 參與討論的過程 學生發(fā)表有效帖子的數量和質量由系統(tǒng)和課程輔導 教師來考核 給出相應的成績 第十六條 成績評定 1 網上參與成績由課件瀏覽情況 實時答疑參與成績及學習園地 BBS 參與成績三部 分組成 總成績滿分 15 分 2 課程輔導教師在回復學生問題時 對學生發(fā)表的帖子進行定義 不同類型的帖子對 應不同的點數 期末系統(tǒng)導出每個學生各類型帖子數量及點數之和 學院根據點數之和乘 以某一系數 作為學生在該課程論壇中的參與成績 3 學生網上參與發(fā)表的帖子以每學期開學第一天至本學期課程考試前一天為有效帖 有關課程方面問題及學習方法的討論 以及回復帖均為有效帖 第十七條 與課程成績合成時間 學習支持服務中心在課程考試后一周內導出相關數據 進行網上參與成績的核算 并 于課程考試后兩周內將數據提交給相關考務管理人員 第五章 教學模式 教學計劃 學制 學習期限 1 教學模式 學校網絡教育實行基于互聯網絡的完全學分制 實現以學生為中心的個性化自主學習 實行業(yè)余 自主 靈活 分散的學習方式 具體包括教材自學 網絡或光盤課件學習 網 上導學 網上答疑 網上討論 網上作業(yè) 自測練習 網上輔導 集中考試 畢業(yè)論文等 環(huán)節(jié) 2 教學計劃 開課計劃 1 教學計劃 指在學年學分制的前提下 按照本層次 專業(yè)學歷教育培養(yǎng)目標和規(guī) 格組織學科專家統(tǒng)一制定的學習安排 規(guī)定了課程設置和達到畢業(yè)條件的最低學分數 設 置的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 學院有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本層次 專業(yè)的教學實際進 行調整 2 開課計劃 在每學期選課前公布的學期開通的課程 開課計劃表是最終執(zhí)行的學 習方案 3 學制與學習期限 1 學制是指國家規(guī)定的所修層次的必要年限 學習期限是指修滿學分達到畢業(yè)條件 的期限 2 ??破瘘c本科學制 3 年 學習期限 2 5 年 高中起點專科學制 3 年 學習期限 2 5 年 3 單科進修 每門課程的學習期限最長為兩年 其他課程進修形式總的學習期限最 長為五年 4 課程進修生只有在取得我院高等學歷教育的入學資格后 參加本校組織的入學測 試并被錄取后才能成為正式在籍學生 入學時間從正式錄取時算起 不論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 定的課程是否已經修完 一旦轉為學歷教育學生 學習期限即按教育部關于學歷教育的規(guī) 定執(zhí)行 5 課程進修生轉為正式生后 其被錄取前在本院已取得的單科學習成績 五年內有 效 符合錄取后所學專業(yè)教學計劃的課程成績可直接認可 并免交該門課程的學費 4 學期與院歷 1 學期 在學分制的前提下 學期是一個虛擬的概念 在指導性教學計劃中 每個 學年分為兩個學期 春季學期為每年的 3 月開始 秋季學期為每年的 9 月開始 以開學為 本學期開始的標志 以課程考試為本學期結束的標志 2 院歷 學院實施網絡教育 院歷主要指教學活動 如選課 開學 輔導 作業(yè) 論文 考試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是學院安排教學及學生制定個人學習計劃的重要參照 第六章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 一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規(guī)范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學籍管理 第二條 實施 本辦法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及各地學習中心負責實施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的學歷教育學生 非學歷教育學生參照執(zhí)行 二 學籍注冊 第四條 入學資格審核 1 學院對報名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習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核 審核內容包 括其報名信息的完整性 有效性和入學測試通過狀態(tài) 2 原始學歷基本信息完整性指 包括原畢業(yè)院校 原畢業(yè)專業(yè) 原畢業(yè)時間 原畢業(yè) 證編號 原畢業(yè)證書類型等報名信息是否完整填寫 3 原始學歷基本信息有效性指 申請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高中起點學習的 學生須持有普通高中 職業(yè)高中 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 技工學校 成人高中或成人中等專 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 參加專科起點學習的學生須持有經教育部批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院校頒發(fā) 的普通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網絡教育等高等??苹驅?埔陨蠈W 歷證書 4 入學測試通過狀態(tài)指學生是否通過了學院組織的當批次入學測試 或符合相應的免 考條件申請免考審核通過 5 學生在入學過程中有不符合招生條件和手續(xù)者 或在入學時提供假證件 假證明 者 一經發(fā)現 即取消學籍 學院依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 負責對報名者提供 的報名資料進行備案 對報名者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準確性 包括已經持有的畢業(yè)證書是 否屬于國民教育系列 不承擔 也無權承擔任何責任 由于報名時提供了不符合條件的畢 業(yè)證書等報名資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提供者本人負完全責任 第五條 錄取 通過入學資格審核并通過入學測試 或滿足免試條件 者予以錄取 頒發(fā)給北京語言 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新生 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 注冊 已錄取的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納費用并提交個人檔案資料后 學院將學生檔案資料提 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通過審核者將被注冊并取得正式學籍 未通過審核者將被取消 錄取 第七條 學生信息 學生入學的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性別 籍貫 層次 專業(yè) 原畢業(yè)學校及 證書號 專升本 等信息關系到學生能否順利進行電子注冊與畢業(yè) 應與學生所提交的報 名檔案資料 指報名登記表 學歷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 一致 學生在校期間如更改以 上信息 應及時報備學院學生部 第八條 學籍檔案 1 學籍檔案是學生在校期間的包括個人基本信息 報名信息 照片 畢業(yè)生登記表 在籍期間學籍異動材料 獎懲材料等在內的各種形式的個人歷史紀錄 2 各學習中心負責按照學院要求收集 整理學籍檔案中的報名材料 學院學生部負責 接收并添加后續(xù)歸檔材料 形成學籍檔案 為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評估 檢查 審核學生畢業(yè)資格提供依據 3 畢業(yè)生的檔案材料是用人單位選拔畢業(yè)生的重要依據 學生畢業(yè)后 學籍檔案密 封后發(fā)放至學習中心 由各地學習中心向學生統(tǒng)一發(fā)放 4 退學 肆業(yè) 未獲得畢業(yè)資格者 學院不提供個人檔案 第九條 學生證 1 學生證是學院正式生證明身份的證件 由學院統(tǒng)一制作并發(fā)放 2 學生領取教材 參加考試和參加學院組織的各種活動均須攜帶學生證 3 學生證如有遺失或損壞以至影響正常使用 學生須到當地媒體辦理掛失聲明 并持 媒體開具的掛失證明到學習中心填寫 補辦學生證申請表 申請補辦 同時交納補辦 學生證工本費 10 元 學生因學籍變動引起學生證信息變化只在學生證的學籍變更中注 明 4 學生因退學 畢業(yè)等原因離校時 須交還學生證 三 學籍異動 第十條 學籍異動范圍 學院允許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信息修改 轉學 轉出 轉學習中心 轉專業(yè) 休學 復學和退學 第十一條 信息修改 1 學生在讀期間 如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等個人信息發(fā)生變更 可持相關證明材料等到當地學習中心填寫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基本信息修改 申請表 下載地址 主頁 下載專區(qū) 學習中心報學院學生部審批 審批通過后予以信息 修改處理 2 學生已報名但未錄取期間 如需更改所報學習中心 專業(yè) 層次信息 需持身份 證到報名學習中心填寫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請表 下載地址 主頁 下載專區(qū) 學習中心報學院學生部審批 審批通過后予以信息修改處理 3 已錄取學生如需修改所讀學習中心 專業(yè) 需按照轉學習中心 轉專業(yè)的相關流 程申請和辦理 第十二條 轉學 轉出 學院允許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轉出學院 轉出學院的學生按退學處理 對已獲得學分 的課程發(fā)放單科成績合格證書 第十三條 轉學習中心 學生由于工作調動 搬遷 長期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轉入學院其他學習中心學習 具 體規(guī)定如下 1 學生應按招生錄取時的學習中心學習 原則上不得轉學習中心 2 學生確因調動工作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轉學習中心學習者 若申請轉入的學習中 心有相同年級 專業(yè) 可以申請轉學習中心 各地奧鵬學習中心及各地直屬學習中心可以 根據實際情況互轉 但須使用不同的教學平臺和教學服務支持系統(tǒng) 3 學生轉學習中心可由本人或原所在學習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經轉出和轉入學習中 心簽署意見同意后 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核批準 并辦理學籍備案手續(xù) 方可 實行 4 被批準轉學習中心并已辦理手續(xù)者 不得申請轉回 學生在校期間 只能轉學習 中心一次 其學生學號不變 5 轉學習中心后經所在學習中心同意并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核批準后 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a 學生轉入新的學習中心后 學費標準按新學習中心的學費標準執(zhí)行 b 學生如果在轉學習中心的同時申請轉專業(yè) 學費標準按新學習中心學費標準執(zhí)行 c 轉學習中心申請通過后 需對學生在原學習中心所交學費進行結算 即 根據學生 已交學費和所選全部課程 算清已產生的選課費用與剩余學費 d 如果學生已繳學費總額少于原學習中心選課費用 則需要補交給原學習中心所缺的 學費差額 此差額計入原學習中心選課費用中 如果學生已繳學費總額多于原學習中心選 課費用 即剩余學費為正值 則剩余學費計入新學習中心已繳費用中 e 學生轉學習中心后 應執(zhí)行新學習中心的收費標準 并根據新學習中心的學費標準計算 未繳學費總額 并制定新的繳費計劃 6 辦理時間 第一學年內的學期結束前兩周為接受學生提出轉學習中心申請的時間 開學初一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xù) 逾期不予辦理 7 辦理手續(xù) 申請人須到當地學習中心填寫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轉學習中 心申請表 下載地址 主頁 下載專區(qū) 轉出學習中心初審 轉入學習中心確認 學院學 生部審批 審批通過后予以轉學習中心處理 第十四條 轉專業(yè) 1 學生應按錄取專業(yè)堅持學習 原則上不允許改變專業(yè) 學生如在原專業(yè)學習確有 困難或因工作需要必須轉專業(yè) 須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憑有 效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到當地學習中心申請轉專業(yè) 2 轉專業(yè)申請在第一學年內學期初提出申請 由所在學習中心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 后 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核批準 方可辦理相應手續(xù) 如無特殊原因 逾期不得再受理 3 批準轉專業(yè)并已辦理手續(xù)者 不得申請轉回 學生在讀期間 只能轉一次專業(yè) 因轉專業(yè)其學習年限不予延長 4 學生提出轉專業(yè)后 經所在學習中心同意并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核批 準后 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a 學生轉專業(yè)后 要按照新的教學計劃進行學習 b 學生在原專業(yè)所選課程 如在新專業(yè)的教學計劃中可以存在相同的課程 則在新 專業(yè)學習時視為有效課程 學生無需再進行選課 如有效課程已獲得學分 則按已獲得 的成績進行記錄 無需重修此課 已在原專業(yè)辦理免代修或免考的學生 須按轉入專業(yè) 的要求重新申請免代修或免考 c 學生在原專業(yè)所選課程 如果新的教學計劃中不存在相同的課程 無論是否取得學 分 均視為無效課程 原專業(yè)未獲得課程成績的無效課程 如發(fā)生學籍異動 此部分學 費全額退還于學生本人 原專業(yè)已獲得課程成績的無效課程 不退課不退費 因成績及 格關閉的課程和兩次考試后仍未通過關閉的課程 此課程不退課不退費 學籍異動產生 退費 以是否發(fā)布課程成績的為準 d 學生轉專業(yè)后 應執(zhí)行新專業(yè)的收費標準 如果新專業(yè)和原專業(yè)存在相同課程但學 分數不同時 按新專業(yè)課程學分數進行記錄 執(zhí)行方法是平臺進行自動退費處理后 再 按新專業(yè)的學分數進行手動扣費 5 辦理時間 在第一學年內的每學期預約考試開始前予以辦理 已預約考試至本次課 程考試成績發(fā)布期間不予辦理 6 辦理手續(xù) 轉專業(yè)申請者到當地學習中心填寫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轉專 業(yè)申請表 下載地址 主頁 下載專區(qū) 學習中心初審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批 審批通過后予以轉專業(yè)處理 第十五條 休學與復學 1 學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不能繼續(xù)學習 向所在學習中心提出書面休學申請?zhí)顚?北 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休學申請表 并上網辦理休學手續(xù) 休學時間最少一學期 累計 不超過兩年 申請經所在學習中心審核 學習中心負責人簽字有效 并報北語網院審批后 休學行為方為有效 未辦理休學手續(xù)者 視為自動退學 2 學生休學期滿擬復學時應主動與學校聯系提出復學書面申請 并在復學學期開學初 春季為 3 月 秋季為 9 月 一個月內 提交辦理復學手續(xù) 以便安排學習 無特殊原因 超過規(guī)定的復學期限一個月 未主動聯系學校申請復學或續(xù)簽休學手續(xù)者 已提出復學申 請 但因個人原因在開學后一個月內未繳費注冊者 視為自動退學 3 休學后待復學 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a 學生休學后待復學時 按照復學后所在批次下的新教學計劃進行學習 b 學生在原休學前所選課程 如在復學所在的新批次的教學計劃中可以存在相同的課 程 則在新批次學習時視為有效課程 學生無需再進行選課 如有效課程已獲得學分 則 按已獲得的成績進行記錄 無需重修此課 c 學生在休學前所在批次下所選課程 如果新的教學計劃中不存在相同的課程 無論 是否取得學分 均視為無效課程 原休學前所在批次下未獲得課程成績的無效課程 如發(fā) 生學籍異動 此部分學費全額退還于學生本人 原休學前所在批次下已獲得課程成績的無 效課程 不退課不退費 e 學生復學后 應執(zhí)行復學后所在批次下的收費標準 如果復學后批次與原休學前批 次的課程存在相同課程但學分數不同時 按復學后批次下的課程學分數進行記錄 執(zhí)行方 法是平臺進行自動退費處理后 再按新專業(yè)的學分數進行手動扣費 第十六條 退學 1 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xù)學習者或根據獎懲規(guī)定應予退學者可予以退學 2 學生申請退學必須填寫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退學申請表 由學習中 心初審同意后報學院批準 3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予以自動退學處理 a 新生開學一個月內 未交費注冊者 b 開學一個月內 無故不交納學費注冊或者不辦理相關手續(xù)者 c 休學期滿 在學校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者 d 其他按規(guī)定應退學者 4 學生退學申請通過后 自動退學處理者未包括在內 需對學生所交學費進行實際 結算 即 根據學生已繳學費和所選課程 算清已產生的選課總費用與剩余學費 5 經學院批準申請退學的學生 學費按以下規(guī)定扣除 自動退學者不包括在內 1 學生在學期中申請退學 已經開課的課程 其所占學分費予以扣除 2 學生在學期初申請退學 未開課的課程不扣費 6 對于已開具學費發(fā)票的學生 在辦理退學時還應退回已開具的發(fā)票 未提供開具發(fā)票 者學費不予退還 7 退學學生 應在退學之日兩個工作周內辦理退學手續(xù) 交還學生證 如學生證遺失 需交納 10 元工本費 8 勒令退學的學生可發(fā)給學習證明 被開除學籍的學生 不發(fā)給任何證明 并不得重新 入學 其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四 學籍注銷 第十七條 學籍注銷的情形 1 學生正常畢業(yè)后 學籍自動注銷 2 學生在規(guī)定的學習期限內未能畢業(yè)者 取消學歷教育學生學籍 3 學生滿足條件者 可以申請退學 由學生提出申請 學習中心初審 學院終審 退學后則學籍自動注銷 4 學生有違反學院相關規(guī)定者 最高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章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生管理規(guī)定 試行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在開設學歷教育的同時還開設非學歷教育 凡有興趣參加 網絡課程學習者 均可報名參加非學歷教育網絡課程的學習 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生包括單科課程進修生和專業(yè)課程進修生兩種 單科課程進修生 是指以某門課程為單位選擇學習網絡教育課程的學生 專業(yè)課程進修生是指選擇學歷教育 某個學歷層次 某個專業(yè)的全部課程進行學習的學生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負責課 程進修生在修期間的教學管理 不建立正式學生學籍 一 招生專業(yè)與對象 1 招生專業(yè)和進修課程為我院當年當地入學批次開設的所有層次 所有專業(yè)的全部課程 2 凡有能力參加網絡課程學習者 均可報名參加我院開設專業(yè)的網絡課程學習 二 報名與入學 1 課程進修生報名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一寸免冠照片 1 張 到我院當地學習 中心報名 不需參加入學測試 2 課程進修生可以隨時報名開始學習 報名方式可選擇在網上 報名或直接 到當地學習中心報名 網上報名者 需要攜帶報名資料在 5 個工作日之內到學習中心進行 確認 3 報名時或確認時 應填寫 非學歷教育學生報名表 貼上照片 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 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課程學習費用 方可取得我院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資格 我院為其安排網 絡學習賬號 開通進修課程 4 課程進修生選課 考試 繳費 退費辦法及違紀處分辦法 包括考試作弊 與學歷教育 學生相應管理制度相同 三 收費標準 1 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生學費按照所選課程的學分總和交納 每學分的學費標準和教材資 料費收取標準與我院所屬學習中心當年學歷教育入學批次學費標準相同 1 單科選修學費 選修課程的學分數 每學分學費標準 2 專業(yè)進修學費 本專業(yè)進修課程學分總和 每學分學費標準 2 非學歷教育學生使用的教材與學歷教育學生所用的教材一致 四 學習形式 1 非學歷教育學生跟隨當年相應學歷教育入學批次 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的學生學習 即學生 根據我院學歷教育學期開課計劃 通過我院所屬各地學習中心辦理選課手續(xù)后 進行該門 課程的學習 2 學習形式主要為通過我院給予的賬號和密碼登陸學習平臺進行網上學習 并參加網上輔 導老師組織的輔導和答疑 完成網上作業(yè) 我院所屬各地學習中心負責學生日常學習支持 服務并提供適量面授輔導 每門課程學習結束后 與學歷教育學生一同在當地學習中心參 加考試 3 非學歷教育學生不辦理免修免考 五 學習期限 1 單科選修 每門課程的學習期限最長為 2 學年 專業(yè)進修 總的學習期限最長為 5 學年 2 非學歷教育學生自進入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非學歷教育課程學習之日起 1 5 學年 之內 如果條件符合可以申請轉為學歷教育學生 1 5 年之后 將不再接受轉為學歷教育的 申請 六 轉為學歷教育學生的申請條件及程序 1 申請條件 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生自參加我院進修之日起 1 5 學年之內 符合我院學歷教育學生 入學條件后 可由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請 學院審批后 參加相應批次的入學測試 符合錄 取條件者 可轉為學歷教育正式在籍學生 2 申請程序 1 提交材料 申請轉為我院學歷教育專升本層次的學生 必須持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 或以上 畢 業(yè)證書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則可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學歷教育入學測試 交一寸彩色免冠 藍色背景的照片 4 張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國民教育系列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 件一份 填寫報名表和學歷承諾書 申請獲得我院學歷教育第二本科學歷的學生 必須為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yè)生 免試 獲得入學資格 交一寸彩色免冠藍色背景的照片 4 張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國民教 育系列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填寫報名表和學歷承諾書 申請轉為我院學歷教育高起??茖哟蔚膶W生 必須持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或具有 同等教育學歷 2 參加入學測試 入學測試成績合格或免試審批通過并被錄取后 由我院發(fā)給 錄取通知書 并建立學 生學籍 正式學籍的獲得以北京市教委核準通過時間為準 待符合畢業(yè)條件并達到規(guī)定學 制年限后方可獲得學歷教育畢業(yè)證書 北京市教委學籍注冊時間一般為每年的 3 月 9 月 確切時間以當年北京市教委通知時間為準 七 學籍管理 1 我院不為非學歷教育學生建立正式學籍 故不處理學生的病停轉休等異動 如果學生進 修期間提出退學 則已交的學費不予退還 2 非學歷教育學生轉為學歷教育學生后 其學籍管理按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生學籍 管理條例 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 考試成績及學分認可 1 非學歷教育學生須參加所修課程的考核 與學歷教育學生享受相同的成績計算方式 成 績合格即獲得該課程的學分 考試不合格者須重考 重考規(guī)定與學歷教育學生相同 2 非學歷教育學生轉為學歷教育的學生后 符合所修專業(yè)教學計劃要求課程的學分 學院 給予認可 并免交相應課程的學費 九 證書取得 非學歷教育課程進修生如果修完相應學分 并且成績合格 頒發(fā)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 育相應的課程進修結業(yè)證書 十 附則 1 課程進修生在學期間 應自覺遵守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及其所在學習中心的各項 管理規(guī)定 2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所屬各地學習中心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 細則 上報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審批后實施 十一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歸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之前所發(fā)布之規(guī) 定如果與本管理規(guī)定有不一致之處 以本辦法之規(guī)定為準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第八章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課程管理辦法 第一條 課程設置 1 必修課 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課和專業(yè)必修課 公共必修課是指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均須修讀 的課程 如英語 政治等課程 專業(yè)必修課是指為達到本專業(yè)教學目標須修讀的課程 2 選修課 包括專業(yè)選修課和公共選修課 專業(yè)選修課是與完成本專業(yè)教學目標相關的專業(yè)課程 公共選修課是指學院為培養(yǎng)學生個性化知識結構 提供給學生學習多個專業(yè)課程的機會 范圍較廣 第二條 多媒體教學課件 1 課件特點 利用先進的流媒體課件制作工具制作 使學生在看到或聽到老師講解的同時 也能瀏 覽相應的講稿以及其他文字資料 加強了對課程的理解和記憶 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深入淺 出 利用多種遠程教學手段 使學生充分理解 掌握所學知識 2 課件內容 包括課程大綱 考試大綱 知識點 重點難點 常見問題 相關資源 參考書目 思 考問題 名詞解釋等 3 課件形式 有光盤版和網絡版兩種形式 光盤版課件可以線下學習 有需要的學生請到當地學習 中心申請購買 學院收取一定成本費 按照定購數量統(tǒng)一配送給學習中心發(fā)放給學生 第三條 選課修課 1 選課時間 學院根據教學計劃每年安排兩次選課 時間一般在 3 月和 9 月 學院有權根據實際情 況調整選課開課時間 2 選課方式 1 第一學期 學院指定課程統(tǒng)一開設 學生不必選課 注冊交費即可開始學習 2 第二學期及以后 學院預先為學生按開課計劃集體選定課程 單科進修生除外 學生可在學院規(guī)定的集體選課結束時間前根據自身情況 向當地學習中心申請進行改選課 不作改動的 系統(tǒng)默認學院選定的結果 3 選課規(guī)則 1 選課一般按照先必修課后選修課的順序進行 如果必修課沒有修完 即使所修總 學分已達到要求最低學分數 也不得畢業(yè) 2 高起專和專升本各專業(yè)的教學計劃中規(guī)定的畢業(yè)所需最低 80 學分包括了畢業(yè)實踐 和畢業(yè)論文的學分 在選畢業(yè)實踐和畢業(yè)論文前 學生應選滿課程學分 3 每次所選課程將在下學期開學前開通 學生應仔細查看學生平臺系統(tǒng)提示的帳戶 信息包括的 學費及教材費情況 余額不足的請盡快交足學費 以保證下學期課程的正常 開通和學習 4 每門課程必須達到一定學習期限 一般為 2 個月 方可參加考試 如課程的開通 時間到學院組織的最近一次考試的時間間隔少于學院規(guī)定的學習期限 則無法預約并參加 考試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免 代修免考管理辦法 試行 0709 批次適用 2007 6 8 一 課程免修 學生在入學前對于教學計劃中的某些課程 已經達到了我院對該門課程的學習要求 即依據課程名稱相同 教學內容一致的原則 可以申請免修此門課程并直接取得相應的 學分 獲準辦理免修的課程可免交學費 無需訂購教材 1 免修申請條件 1 非英語專業(yè)的學生 入學前已取得國家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四級 CET 4 或以上合格證 書 或四六級考試改革后成績在當年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分數線以上者 全國公共英 語等級考試 PETS 三級或以上合格證書者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 語考試合格證書者 取得以上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則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中的大學 英語 二 2 非計算機專業(yè)的考生 入學前已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 B 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 申請免修 計算機文化基礎 3 報讀我校日語專業(yè)的學生入學前日本語能力測試 JLPT 三級通過者可以免修??贫?專業(yè)選修課 4 學分 日本語能力測試 JLPT 二級通過者可以免修??贫螌I(yè)選修課 8 學分 日本語能力測試 JLPT 一級通過者可以免修本科段專業(yè)選修課 12 學分 4 對入學前已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學生可免修 中級財務會計 審計學 5 在我校繼續(xù)教育學院就讀所通過的課程 可按照本院擬學專業(yè)教學計劃中設定的分值 申請相同課程的免修 6 取得全國統(tǒng)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結業(yè)證者 原則上只可申請免修本院同等起點 的相關教學計劃中已包括的相同課程 7 在我院專科畢業(yè)續(xù)讀專升本層次的學生 在原??飘厴I(yè)時 含??贫胃咦钥忌?已取 得的屬于公共必修性質的政治課程 若包含在我院擬學專業(yè)專升本層次的教學計劃內 允許跨層次申請免修 但僅限于公共必修課中的政治課 除公共必修課中的政治課外 專科段已修課程不能申請本科段的課程免修 8 在辦理課程免修時 全國統(tǒng)考的高自考成績在五年內有效 含五年 其它類別課程的 成績 電大函授網絡試點院校取得的成績除外 取得不得超過五年 含五年 各類英 語 日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指學生進入我院時 該成績取得還不超過五 年 9 辦理免修后累計認可的學分不能超過本院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最低畢業(yè)總學分的 50 超 過總學分 50 含 50 的部分不免修 但可申請該課程的考試方式為考查 需完成 平時作業(yè)等 總評成績 考查成績 40 該門課程的原認證成績 60 10 申請免修的選修課的學分數不能超過教學計劃內規(guī)定的最低應修選修課學分總數 超 過部分不予免修 11 入學后取得的資格證書對應的相關課程不免修 但可申請免考 2 免修相關規(guī)定 1 免修在每學期開課前半個月內統(tǒng)一向當地學習中心申請辦理 2 對于已選課程或已經開通的課程不予辦理免修 3 申請免修課程的學分按我院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分計算 4 申請免修的課程有原始成績的按照原始成績記載 原始成績?yōu)榉前俜种菩问?記載的 折合成百分制作為本院課程認證成績 原始成績以非分值形式記載 的 即 通過 或 合格 字樣 本院課程認證成績按照 70 分記載 5 本院批準認證的免修課程成績在申請學位時 計入專業(yè)總評成績 6 其它情況的免修解釋權歸屬于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提示 學生申請課程免修 必須在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辦理 逾期學院不予受理 3 免修辦理程序 1 新生在錄取后 老生在每學期選開課前的規(guī)定時間內 一般為半個月 具體 受理時間見網上通知 向當地學習中心提出免修申請 2 攜帶申請免修課程的有效成績證明 或成績單原件 比如 自考的單科成績 單原件和影印件 到當地學習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 3 不能提供成績單原件者 成績單復印件上需蓋有檔案管理部或出具成績單部 門公章有效 學生的原校成績證明影印件 必須為成績原始記載形式的復印 件 并加蓋原就讀學校教務處的公章 成績證明必須包括課程名稱 學習起 止日期 考核成績等內容 4 經學習中心初審符合辦理免修的條件后 填寫課程的免修申請表 學生本人 簽名 申請表應注明免修的具體課程 免修課程學分 申請免修的條件 課 程成績取得的時間等 5 學習中心核實無誤后 代學生在我院管理平臺進行免修申請操作 并將所需 資料統(tǒng)一匯總發(fā)送到學院 6 學院最終審核 將符合辦理免修的課程辦理免修 學生登錄個人平臺可以查 詢免修結果 不符合辦理免修條件的 反饋給學習中心 由當地學習中心反 饋給學生本人 7 獲準免修的課程 學生不需進行學習即可得到相應學分 不符合辦理免修的 課程 仍需進行正常的學習 考試 8 免修申請必須在每學期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 錯過辦理日期 符合條件的 可以申請辦理免考 9 已經在學院進行了選課并且開始學習的課程 不再受理任何緣由的免修申請 二 課程免考 學生在學習某門課程前或學習過程中 對于該科目已提前達到了學院的學習要求 可以 申請不參加這門課程的考試而直接取得相應的學分 即為免考 1 免考申請條件 1 對于符合辦理免修條件的課程 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辦理 可申請辦理免考 2 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飘厴I(yè)生續(xù)讀專升本層次時 專科段已修課程屬于專升 本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且考試成績達到 80 分 含 80 分 以上的課程 可以申請辦理 免考 3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 含本科 可申請免考大學英語 二 及計算機 文化基礎課程 4 成績取得超過免修規(guī)定的 5 年有效期但符合網考辦免考政策的英語 日語 俄語等級 資格證書獲得者可申請學院 大學英語二 課程的免考 5 成績取得超過免修規(guī)定的 5 年有效期但符合網考辦免考政策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資格證 書可申請學院 計算機文化基礎 本 課程的免考 2 免考相關規(guī)定 1 辦理免考前 必須要先交納相應欲免考課程的學費 可不訂購教材資料 對于已 經領取的教材資料 其費用不予退還 2 申請免考課程的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分計算 3 免考的申請時間為學期初或該門課程預約考試前一個月內 具體辦理時間參見具 體通知 4 對于免考的課程 課程成績按原始成績記載 原始成績?yōu)榉前俜种菩问接涊d的 折合成百分制作為本院課程免考成績 原始成績以非分值形式記載的 即 通過 或 合格 字樣 本院課程免考成績按照 70 分記載 在申請學位時 計入專業(yè) 總評成績 5 免考的課程仍需參加學習 完成網上作業(yè)并參與論壇發(fā)貼等 免考課程的總評成 績 平時成績 含作業(yè)和網上參與度 40 該門課程的原認證成績 60 6 其它情況的免考解釋權歸屬于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3 免考申請程序 1 學期初或該門課程預約考試前一個月內 向所在學習中心提出免考申請 2 攜帶申請免考的相關成績證明 包括課程名稱 學習起止日期 考核成績 成 績證明須為原始記載形式的復印件 并加蓋相關部門的有效公章 到學習中 心辦理相關手續(xù) 3 經學-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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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語言 大學 網絡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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