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課件第八章宋遼金元封建社會后期專制主義法制的多元化》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中國法制史課件第八章宋遼金元封建社會后期專制主義法制的多元化(22頁珍藏版)》請?jiān)谘b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中國法制史講義第 八 章 宋 遼 金 元 封 建 社 會 后 期 專 制主 義 法 制 的 多 元 化(960年 1368年 ) 第一節(jié) 宋朝統(tǒng)一的封建法制的重建n “ 秦 皇 漢 武 ,唐 宗 宋 祖 ”n “ 北 宋 時 期 ,中 國 仿 佛 進(jìn) 入 現(xiàn) 代 ,物 質(zhì) 文 化 蓬 勃 發(fā) 展 .貨 幣 之 流 通 ,較 前 普 及 .火 藥 之 發(fā) 明 ,火 焰 器 之 使 用 ,航海 用 之 指 南 針 ,天 文 時 鐘 ,鼓 風(fēng) 爐 ,水 利 紡 織 機(jī) ,船 只 之使 用 不 漏 水 艙 壁 等 ,都 始 于 宋 代 出 現(xiàn) . 趙 匡 胤 打破 傳 統(tǒng) 中 國 作 風(fēng) ,以 務(wù) 實(shí)
2、 的 態(tài) 度 從 事 各 項(xiàng) 政 治 經(jīng) 濟(jì) 改革 ;神 宗 時 王 安 石 提 倡 新 法 ,企 圖 以 現(xiàn) 代 管 理 金 融 管 制方 式 管 理 國 事 ,其 目 的 無 非 都 是 想 借 由 經(jīng) 濟(jì) 力 量 支 援國 防 軍 備 ,以 應(yīng) 付 來 自 遼 和 西 夏 的 威 脅 .但 當(dāng) 時 社 會 發(fā)展 尚 未 達(dá) 到 足 以 支 持 這 項(xiàng) 改 革 實(shí) 驗(yàn) 成 功 的 程 度 ,新 法未 能 成 功 施 行 ,宋 朝 成 為 中 國 歷 史 上 最 軟 弱 的 一 個 朝代 .” 黃 仁 宇 : n “中國文化之演進(jìn)造極于宋世” 陳寅恪: 一.高度中央集權(quán)與利義并重的法制原則n
3、君弱臣強(qiáng)”- “杯酒釋兵權(quán)”- “偃武修文”-”“文治政府”n (宋代士大夫最受君王恩寵和禮遇,造就一批能臣賢士: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朱熹等等文化巨匠)- “君臣同治” n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小人情偽,在君子豈不知之,若以大度兼容,則萬事兼濟(jì)”-呂蒙正(宋) 二.立法活動n 1.宋刑統(tǒng)n 2.編敕活動n“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載者,一斷以敕”n 3.編例活動(斷例和事例)n 4.條法事類 三.宋刑事法制兩宋刑事政策在唐律基礎(chǔ)上多有損益,主要變化有:(一)刑罰制度n 1.折仗法n笞杖刑一律換成臀杖,分別杖7-20下,杖后釋放;n徒刑換成脊杖,分別杖1320下,杖后釋放;
4、n流刑換成脊杖,分別杖17-20下,杖后就地配役1年。其中加役流則脊杖20,就地配役3年。n“良民偶有過犯,致傷肢體,為終身之辱,而愚頑之徒,雖一時創(chuàng)痛,而終無愧恥”。 n 2.刺配刑n 3.陵遲刑(凌遲刑)n “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動,四肢分落,而呻吟之聲未息”。n仁宗時使用凌遲刑,神宗以后成為常刑。至南宋,在慶元條法事類中,正式作為法定死刑的一種。 (二)刑罰打擊的主要對象1.嚴(yán)懲貪墨宋初不僅在刑罰上從重論處,而且限制請、減、當(dāng)、贖等法的適用。一般不以赦降原件減。對有贓貪劣跡者禁止重入仕途。 2、重懲強(qiáng)盜的重法地法與盜賊重法仁宗年間,統(tǒng)治者出于京畿地區(qū)安全的考慮,將京城開封諸縣劃為“重法
5、地”,規(guī)定在“重法地”內(nèi)犯罪的,加重處罰。后重法地的范圍逐漸擴(kuò)展到各個重要的府、州、軍,其量刑也加重。這方面的一系列法律稱為重法地法。 神宗年間,頒布盜賊重法。凡犯有盜賊重法所定各罪者,無論是否在重法地內(nèi)犯罪,都從重處罰。規(guī)定:“凡劫盜罪當(dāng)死者,籍其家資以賞告人,妻子編制千里”,“若復(fù)殺官吏,焚舍屋百間,或群行州縣之內(nèi),劫掠江海船械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論”。 四.宋民事法制1.契約制度n紅契制和稅契制n (1)買賣契約n先問親鄰;輸錢印契;過割賦稅;原主離業(yè)。(不動產(chǎn)買賣)n (2)典賣契約 n 2.財(cái)產(chǎn)繼承制度n除沿襲以往遺產(chǎn)兄弟均分制度外,允許在室女享受部分繼承財(cái)產(chǎn)權(quán),同時承認(rèn)遺腹子與親生
6、子享有同樣繼承權(quán)。到南宋又規(guī)定了絕戶資產(chǎn)繼承的辦法。 名公書判清明集戶婚門戶絕之家繼子女得沒官只有在室女1/4 3/4有在室并歸宗女1/5 4/5只有歸宗女1/4 3/8 3/8只有出嫁女1/3 1/3 1/3無在室歸宗出嫁女1/3 2/3 五.經(jīng)濟(jì)立法n 1.專賣法n 2.財(cái)政管理法規(guī)n (1)條法司 (2)三司:n戶部司(戶口、賦稅、榷酒),n度支司(財(cái)政收支、糧食漕運(yùn)),n鹽鐵司(工商收入、兵器制造) n(3)審計(jì)院n(4)會計(jì)錄 六.宋行政法制n1.官吏選拔n2.官吏差遣n3.官吏監(jiān)察考課 七.司法制度n 1.司法機(jī)關(guān)n 2.鞫讞分司n 3.翻異別勘n 4.務(wù)限法n.洗冤集錄 第二節(jié)遼
7、金元多民族封建法制的融合(12711368年)n 從 成 吉 思 汗 率 領(lǐng) 蒙 古 騎 兵 東 征 北 討 ,到忽 必 烈 征 服 南 宋 ,建 立 元 朝 ,蒙 古 軍 隊(duì) 幾乎 戰(zhàn) 無 不 勝 ,功 無 不 克 .但 是 如 何 經(jīng) 營 這個 雄 跨 歐 亞 的 大 帝 國 ,忽 必 烈 及 其 繼 承者 仍 是 以 馬 上 得 天 下 的 精 神 治 理 這 個 國家 ,重 武 功 而 輕 文 治 ,以 至 于 制 度 無 法 上軌 道 ,改 革 也 無 法 落 實(shí) .90年 后 ,這 個 中國 歷 史 上 空 前 的 大 帝 國 被 明 朝 取 代 . 一.元立法概況n 1.大札撒 .至元新格n.大元通制n.風(fēng)憲宏綱n元典章 二.法律的特點(diǎn)n 1.確認(rèn)各民族不平等的法律地位.n 2.維護(hù)落后的生產(chǎn)方式,保留蒙古習(xí)俗.n 3.賦予僧侶法律特權(quán).